疲劳驾驶!樟树曝光24起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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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劳驾驶!樟树曝光24起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典型案例

2026年6月以来,樟树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紧盯道路交通运输行业领域、重点企业,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做到惩戒一批、曝光一批。现将24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案例一:新余市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疲劳驾驶案

基本案情:2026年6月1日9时28分许,宋某勇(驾驶证号:3605021977*****611)驾驶车辆牌号赣K88**7重型半挂牵引车(所有人:新余市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行驶至533国道19公里200米路段实施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违法行为,被樟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法律依据及处罚:该驾驶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樟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当事人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二:南昌市某运输有限公司疲劳驾驶案

基本案情:2026年6月1日09时51分许,钟某军(驾驶证号:3622031989*****915)驾驶车辆牌号赣AN5**2重型半挂牵引车(所有人:南昌市某运输有限公司),行驶至533国道8公里实施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违法行为,被樟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法律依据及处罚:该驾驶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樟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当事人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三:高安市某物流有限公司疲劳驾驶案

基本案情:2026年6月1日18时57分许,熊某宇(驾驶证号:3601211972*****936)驾驶车辆牌号赣CDP**3重型厢式货车(所有人:高安市某物流有限公司),行驶至105国道1804公里70米实施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违法行为,被樟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法律依据及处罚:该驾驶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樟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当事人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四:新干县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疲劳驾驶案

基本案情:2026年6月2日10时3分许,饶某波(驾驶证号:3624241984*****674)驾驶车辆牌号赣DL5**7重型半挂牵引车(所有人:新干县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行驶至盐化大道-洪光塘3公里100米实施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违法行为,被樟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法律依据及处罚:该驾驶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樟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当事人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五:江西南昌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疲劳驾驶案

基本案情:2026年6月2日8时3分许,涂某(驾驶证号:3601211987*****513)驾驶车辆牌号赣AQ8**5重型厢式货车(所有人:江西南昌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行驶至105国道1804公里70米实施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违法行为,被樟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法律依据及处罚:该驾驶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樟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当事人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六:乐平市某物流有限公司疲劳驾驶案

基本案情:2026年6月2日9时55分许,彭某华(驾驶证号:3622301979*****317)驾驶车辆牌号赣H50**1重型半挂牵引车(所有人:乐平市某物流有限公司),行驶至盐化大道-洪光塘3公里100米实施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违法行为,被樟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法律依据及处罚:该驾驶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樟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当事人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七:南昌某物流有限公司疲劳驾驶案

基本案情:2026年6月3日17时36分许,朱某生(驾驶证号:3624241978*****93X)驾驶车辆牌号赣AL7**5重型仓栅式货车(所有人:南昌某物流有限公司),行驶至105国道1804公里70米实施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违法行为,被樟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法律依据及处罚:该驾驶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樟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当事人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八:新干县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疲劳驾驶案

基本案情:2026年6月4日10时44分许,帅某林(驾驶证号:3624241969*****911)驾驶车辆牌号赣DM7**5重型半挂牵引车(所有人:新干县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行驶至105国道1804公里70米实施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违法行为,被樟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法律依据及处罚:该驾驶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樟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当事人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九:南昌某物流有限公司疲劳驾驶案

基本案情:2026年6月4日10时59分许,曹某顺(驾驶证号:3601211987*****935)驾驶车辆牌号赣M69**0重型半挂牵引车(所有人:南昌某物流有限公司),行驶至105国道1804公里70米实施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违法行为,被樟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法律依据及处罚:该驾驶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樟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当事人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十:江西某物流有限公司疲劳驾驶案

基本案情:2026年6月4日11时52分许,汤某红(驾驶证号:4302191969*****676)驾驶车辆牌号赣C5K**2重型半挂牵引车(所有人:江西某物流有限公司),行驶至105国道1804公里70米实施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违法行为,被樟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法律依据及处罚:该驾驶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樟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当事人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十一:江西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疲劳驾驶案

基本案情:2026年6月4日12时20分许,李某(驾驶证号:3604291988*****030)驾驶车辆牌号赣AF3**1重型厢式货车(所有人:江西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行驶至105国道1804公里70米实施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违法行为,被樟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法律依据及处罚:该驾驶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樟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当事人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十二:高安某物流有限公司疲劳驾驶案

基本案情:2026年6月4日12时55分许,孙某民(驾驶证号:3622031977*****012)驾驶车辆牌号赣CC2**6重型仓栅式货车(所有人:高安某物流有限公司),行驶至105国道1804公里70米实施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违法行为,被樟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法律依据及处罚:该驾驶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樟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当事人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十三:高安市某汽运有限公司疲劳驾驶案

基本案情:2026年7月1日8时1分许,陈某刚(驾驶证号:3603211982*****019)驾驶车辆牌号赣C58**D重型半挂牵引车(所有人:高安市某汽运有限公司),行驶至105国道1804公里70米路段实施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违法行为,被樟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法律依据及处罚:该驾驶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樟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当事人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十四:丰城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疲劳驾驶案

基本案情:2026年7月1日8时42分许,李某华(驾驶证号:3622021982*****852)驾驶车辆牌号赣CB7**0重型半挂牵引车(所有人:丰城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行驶至533国道21公里400米实施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违法行为,被樟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法律依据及处罚:该驾驶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樟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当事人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十五:樟树市某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疲劳驾驶案

基本案情:2026年7月1日09时51分许,聂某平(驾驶证号:3622031976*****011)驾驶车辆牌号赣C38**D重型半挂牵引车(所有人:樟树市某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行驶至105国道1804公里70米盐城大道实施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违法行为,被樟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法律依据及处罚:该驾驶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樟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当事人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十六:南昌某物流有限公司疲劳驾驶案

基本案情:2026年7月1日10时24分许,喻某勇(驾驶证号:3601211977*****554)驾驶车辆牌号赣M93**7重型仓栅式货车(所有人:南昌某物流有限公司),行驶至105国道1803公里100米实施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违法行为,被樟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法律依据及处罚:该驾驶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樟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当事人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十七:峡江县某物流有限公司疲劳驾驶案

基本案情:2026年7月1日10时11分许,肖某岗(驾驶证号:3622031981*****913)驾驶车辆牌号赣DM4**8重型半挂牵引车(所有人:峡江县某物流有限公司),行驶至105国道1803公里100米实施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违法行为,被樟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法律依据及处罚:该驾驶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樟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当事人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十八:江西某快运有限公司疲劳驾驶案

基本案情:2026年7月2日8时5分许,廖某明(驾驶证号:3622301999*****312)驾驶车辆牌号赣AD2**5重型厢式货车(所有人:江西某快运有限公司),行驶至105国道1804公里70米盐城大道实施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违法行为,被樟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法律依据及处罚:该驾驶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樟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当事人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十九:新余市某物流有限公司疲劳驾驶案

基本案情:2026年7月2日15时54分许,朱某军(驾驶证号:3622011979*****018)驾驶车辆牌号赣KA3**3重型半挂牵引车(所有人:新余市某物流有限公司),行驶至533国道21公里400米实施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违法行为,被樟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法律依据及处罚:该驾驶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樟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当事人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二十:南昌某物流有限公司疲劳驾驶案

基本案情:2026年7月2日17时8分许,黎某(驾驶证号:3622031990*****719)驾驶车辆牌号赣AB3**7重型仓栅式货车(所有人:南昌某物流有限公司),行驶至533国道21公里400米实施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违法行为,被樟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法律依据及处罚:该驾驶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樟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当事人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二十一:奉新县某运输服务中心疲劳驾驶案

基本案情:2026年7月7日10时27分许,魏某财(驾驶证号:3622261988*****532)驾驶车辆牌号赣CBZ**9重型半挂牵引车(所有人:奉新县某运输服务中心),行驶至盐化大道-洪光塘3公里300米实施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违法行为,被樟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法律依据及处罚:该驾驶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樟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当事人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二十二:高安市某物流有限公司疲劳驾驶案

基本案情:2026年7月7日10时15分许,邓某云(驾驶证号:3622041982*****81X)驾驶车辆牌号赣CBH**9重型半挂牵引车(所有人:高安市某物流有限公司),行驶至盐化大道-洪光塘3公里300米实施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违法行为,被樟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法律依据及处罚:该驾驶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樟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当事人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二十三:南昌某实业有限公司疲劳驾驶案

基本案情:2026年7月7日10时10分许,黄某军(驾驶证号:3625251989*****934)驾驶车辆牌号赣M88**2重型自卸货车(所有人:南昌某实业有限公司),行驶至盐化大道-洪光塘3公里300米实施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违法行为,被樟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法律依据及处罚:该驾驶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樟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当事人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二十四:南昌某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疲劳驾驶案

基本案情:2026年7月7日10时4分许,李某同(驾驶证号: 3625251977*****030)驾驶车辆牌号赣M38**7重型自卸货车(所有人:南昌某清洁服务有限公司),行驶至盐化大道-洪光塘3公里300米实施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违法行为,被樟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法律依据及处罚:该驾驶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樟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当事人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来源:宜春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