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打击“兵托” 赣州南康区公布举报渠道

治理打击“兵托” 赣州南康区公布举报渠道

近日

南康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发布公告

治理打击“兵托”

↓↓↓

南康区广大居民、应征青年及家长:

为纯正征兵风气,维护征兵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保障应征青年及家长合法权益,营造风清气正的征兵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及廉洁征兵相关规定,现就防范和打击“兵托”违规违法行为公告如下:

一、“兵托”本质及行骗套路

“兵托”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应征青年及家长入伍心切的心理,虚构与兵役机关、部队领导存在特殊关系,谎称能通过“打招呼、走后门”帮助违规入伍、通过体检政考、选择部队好岗位等,骗取钱财的不法分子或“黑中介”。所有声称“花钱能当兵、有关系能走捷径”的说法均为骗局,征兵工作不存在任何“特殊渠道”。其常见行骗手段包括:

1.谎称“有关系”能帮忙通过体检或政考,骗取财物。

2.谎称在部队有关系定兵或提供兵员指标,骗取应征青年及家长信任,索要“活动经费”。

3.谎称在部队有关系,能够“打包票分配好方向”调岗或调动工作,骗取财物。

4.打着兵役机关领导幌子和工作人员相关“关系”“门路”,以帮忙入伍为由索要财物。

5.冒充征接兵人员或现役军官,以帮助入伍考军校或提干为由,索取财物。

6.团伙行骗,一人当“托”骗取应征青年及家长信任,其他人冒充军队、武装部或接兵人员,套路其主动送财物等。

7.其他以编造各种相关工作人员身份或以各种理由索要财物等诈骗行为。

二、“兵托”的危害

1.损害党和军队形象,滋生不正之风,动摇国防动员工作的群众基础。

2.降低政府征兵公信力,造成部分公众存在“当兵要找人”“不花钱当不了兵”的误解,侵害征兵风气。

3.抹黑兵役机关形象,影响应征青年参军入伍热情,破坏良好征兵环境。

4.破坏征兵工作秩序,干扰体检、政考、测评、定兵等正常流程,影响兵员征集质量。

5.侵害群众利益,导致应征青年家庭遭受重大财产损失,引发家庭矛盾和社会纠纷。

6.引发连锁违法风险,易衍生团伙诈骗、敲诈勒索等次生违法犯罪行为。

三、相关法律责任

1.“兵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诈骗,数额较大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为“兵托”提供协助、充当同伙的,以共同犯罪追究责任;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从重处罚。

3.应征青年及家长主动向“兵托”支付财物谋求入伍的,一律取消入伍资格,纳入廉洁征兵黑名单,视情节追究相应责任;涉嫌行贿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征兵工作人员参与“兵托”违规违法活动的从严从重追究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已经通过提供虚假入伍材料或者采取行贿等非法手段入伍的,一经查实,作退回处理,因被征集服现役而取得的相关荣誉、待遇、抚恤优待以及其他利益,由有关部门予以取消、追缴。

四、如何防范“兵托”诈骗

1.牢记“当兵不花钱、入伍靠素质”,征兵全流程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索要钱财的行为均为诈骗。

2.通过中国征兵网、区征兵办公室等官方渠道了解政策流程,体检标准、政考要求、定兵结果等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不信谣不传谣。

3.拒绝“托关系、走后门”,征兵工作全程公开公示,审批定兵严格按集体研究程序执行,不存在“内部指标”“特殊渠道”。

4.谨慎核实身份信息,对自称“征兵工作人员”“部队有关领导”“有内部关系”的,要求其出示工作证件并向区征兵办公室核实,切勿转账付款。

五、举报渠道

为便于群众监督举报,现将南康区治理打击“兵托”违规违法行为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举报电话:0797-6686820

举报邮箱:732138852@qq.com

举报地址:南康区天马山大道2号

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对所有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快查快办,一经查实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特此公告。

南康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6年7月21日

来源:赣南红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