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宜春市公布第九批“吹哨人”制度正面典型案例
我市在各行业领域推广建立并实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旨在充分挖掘一线从业人员第一时间发现报告事故隐患的便利条件和优势,提升广大员工安全意识,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进一步发挥激励作用,现公布2026年第九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6年4月15日,袁州区某气站员工在充装工作中发现充装台一阀门开关失灵,该员工立即停止作业上报站长并及时进行妥善处理,经维检部维修后运行正常恢复作业。根据公司事故内部隐患奖励制度,特予以公开表彰并奖励该员工现金200元。
案例二
2026年3月5日,江西某制药有限公司四车间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缓冲罐V10502、V10503的安全阀DN40泄压出口管采用DN25管道,存在管径不匹配、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问题。发现隐患后,该员工第一时间向车间管理人员汇报,并主动配合机修人员及时完成整改,有效消除了安全风险,避免了潜在事故发生。为表彰其认真负责、主动排查隐患、积极落实整改的行为,公司依据事故内部隐患奖励制度,奖励该员工现金50元。
案例三
2026年4月25日,江西某紧固件有限公司员工发现行车吊钩无防脱装置,存在安全风险,立即向维修部报告,维修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安排人员进行修理。因该员工的及时发现和报告,潜在的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公司按照事故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给予该名员工100元人民币奖励。
案例四
2026年4月20日,江西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发现设注液车间有气味异常,存在安全风险,立即向组长报告。组长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注液车间查看,发现注液泵有部分电解液泄漏,注液泵喷洒的电解液溅到控制盒引起静电起火,便迅速用灭火器灭火,消除了安全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给予两名员工各100元人民币奖励。
来源:宜春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