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20万!萍乡出台奖励办法 征集违法违规处置垃圾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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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20万!萍乡出台奖励办法 征集违法违规处置垃圾问题线索

赣法云客户端·新法治报讯 (郑小丫 记者艾钰)7月15日,记者从萍乡市城市管理局获悉,《萍乡市违法违规处置垃圾问题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于7月3日正式施行。当天,市城管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办法》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及落地执行等向社会进行解读。

根据《办法》,举报适用范围涵盖萍乡市辖区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含厨余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在产生、运输、消纳等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包括擅自倾倒、堆放、遗撒、焚烧各类垃圾,运输途中沿途丢弃抛撒、混收混运、违规混装,以及未经核准擅自设置非正规消纳场所、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等九类问题。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负责人在答问时表示,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保护区域内违规建设固废贮存、处置设施或非法堆放、处置各类垃圾的,同样在举报受理之列。

举报奖励依据查证结果分三个层次执行。对达不到行政处罚立案条件但造成一定危害的,每件给予5元基础性奖励;达到行政处罚立案条件的,按当次处罚金额的3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属于重大问题线索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协助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查明重大固废污染环境犯罪案件的,可按当次处罚金额的5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在举报渠道上,市民可通过各县区有关部门公布的电话举报,也可通过“萍乡市违法违规处置垃圾举报小程序”进行实名举报。小程序举报需拍摄上传至少2张现场照片,并填写事件类型和问题描述等信息。有关部门负责人提醒,若选择匿名举报将无法发放奖励,受理过程将严格落实信息保密制度,对举报人打击报复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办法》同时明确了五类不予奖励的情形,包括举报不实、内容无法确定、违法行为已被立案调查或正在限期治理、逾期无法联系到举报人,以及公职人员及其近亲属利用职务之便获知信息进行举报等。

相关部门将加大宣传力度,做好举报受理、核查、反馈工作,确保奖励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让社会监督成为打击违法违规处置垃圾行为的有效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