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加强城区渣土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渣土运输车辆通行秩序,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城区范围内常态化开展渣土运输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实行常态化严管整治,结合施工周期、交通流量规律及违法行为高发时段,实施全天候、全覆盖动态执法管控。
二、整治对象
渣土运输车辆(指用于运输建筑渣土、砂石等载运物的自卸货车、罐式货车及特殊结构货车)
三、整治重点
(一)涉牌涉证类违法。重点查处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非法改装、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以及驾驶人无证驾驶、准驾不符、驾驶证记满12分仍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
(二)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重点查处“三超一疲劳”、闯红灯、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不按指定时间或路线行驶的)、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道路环境污染类交通违法。重点查处建筑垃圾、砂石等载运物遗洒、飘散,以及车辆排放检验不合格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四、法律责任与监督举报
请各渣土运输企业及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落实密闭运输、净车出场要求,主动配合执法管理工作。对拒不配合执法检查、暴力抗法或阻碍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鼓励广大市民通过“122”报警电话举报渣土运输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特此通告。
新余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7月16日
来源:新余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