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4日,赣州市章贡区人社局成功办结江西省首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认定,为受伤外卖骑手刘某出具《职业伤害确认结论书》。此次认定办结标志着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在江西省落地见效,实现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突破性进展。
7月1日,新就业形态人员刘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送餐途中与黄某驾驶的普通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刘某头部受伤,肩胛、肘部、膝部多处挫伤。事故发生后,刘某通过便捷的“一键报案”渠道提交理赔申请。为切实保障新就业形态人员合法权益,在完成事故调查后,赣州市章贡区人社局于7月4日依法出具职业伤害确认结论,认定该起事故为职业伤害,7月10日为其报销了医药费等待遇。
长期以来,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同城货运司机等新就业形态人员流动性强、工作模式灵活,传统工伤保险适配性不足、覆盖存在短板,从业者职业风险缺乏有效保障。为破解这一行业痛点,江西省出台了《江西省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并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保障对象涵盖了出行、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行业,尤其是针对人员流动性大、多平台接单问题,给出了制度性的解决方案。
根据《江西省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实施办法(试行)》,职业伤害保障实行按单计费、月度缴费、总参总保的参保新模式,无论做多长时间,也不管做多少单,每一单都在保障范围内。按试行第一年的标准,出行为0.01元/单,即时配送为0.07元/单,同城货运为0.18元/单,系统自动完成参保登记,平台按月缴费,骑手个人无需缴费。待遇参照工伤保险,在经办手续上也尽量简化。
下一步,人社部门将持续深化新就业形态人员权益保障工作,持续压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参保申报、事故报备工作流程,不断优化职业伤害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待遇申领全链条服务,全力构建更加公平、完善、有温度的新就业形态人员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