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宜春发布
上高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为维护法律尊严,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申请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我院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登记顺序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或正在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情形的,不予发放。
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镜山大道13号上高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特此公告
上高县人民法院
2026年7月10日
来源:上高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