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萍乡长平乡星亮水库禁止游泳、垂钓、露营等行为

公告!萍乡长平乡星亮水库禁止游泳、垂钓、露营等行为

长平乡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星亮水库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公告

星亮水库作为长平乡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供应了全乡集镇范围内及周边行政村村民的生活用水。同时,星亮水库水下地形复杂,水体分层温差较大,看似平静,实则暗流涌动,稍有不慎便可能发生溺水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源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水库内游泳、露营、垂钓、网箱捕鱼、电鱼、炸鱼等一切可能污染生活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二、对个人在星亮水库游泳、垂钓、野炊、露营和从事其他可能污染生活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环境保护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予以处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在星亮水库内游泳、垂钓、露营等,不听劝阻,且妨碍正常执法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四、严禁为游泳、垂钓、露营人员提供与库区游泳、垂钓、露营相关的服务,违者有关部门将根据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五、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警惕,增强自我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本通告。学校要加强对教师职工和学生的暑期安全教育,家长要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与监护,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保护饮用水水源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饮用水水源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799-3621005。

特此通告!

长平乡人民政府

2026年7月9日

来源:“山水长平”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