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大江网
打着0元领养的名义,结果每月需消费400元购买宠物粮,绑定18个月分期;接连两只猫咪均患病送医……近日,王女士向江南微帮办反映,位于南昌市红谷滩万达广场金街一家名为“猫狗领养基地”,其主体公司“江西富丽宠物有限公司”存在格式条款合同,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

对此,江西富丽宠物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回应,猫咪生病情况属实,但无法证明是商家提供了病猫,有可能是运输或者饲养过程中所致。前期已为王女士更换过一只宠物猫,后续将按照合同执行,并加强与王女士沟通。
0元领养,签订18个月分期合同,每月消费300元
“我当时看着0元领养,一时好奇就走进门店查看。”据王女士回忆,事发6月1日,她走进“猫狗领养基地”,看到里面形形色色的宠物猫,感觉“心都要化了”。对方提出可以签订一份合同,每月消费300元宠物粮,持续消费18个月,即可免费领养宠物猫。“当时考虑到养猫本身就要买宠物粮,虽然贵一些,但起码有签合同保障。”王女士表示,如今想来,18个月共计需要支付5400元,还是不便宜的。


王女士领养的宠物猫品种为“银白”,出生仅2个多月。她提供的合同显示,在领养即日起,商家保障30天猫瘟和猫传腹两种疾病,如领养人发现宠物猫存在这两种疾病,应立即通知商家并将猫咪送回治疗,治疗期间,猫咪由商家照料,买家不承担费用,或者商家给买家更换一只猫咪。如果买家自行医治或者自行去宠物医院检查治疗,所导致的后果由买家自行负责,所产生的费用商家不再承担任何支付义务。
此外,从领养之日起24小时内,买家因个人原因无法履约,则需要赔偿违约金800元,并归还猫给商家。领养之日起24小时—30天内,买家因个人情况无法履约,则需要赔偿违约金1200元并归还猫,已带走的食品和用品不可退还。超过30天,则无法退猫。


对此,戴店长认为,“这份检测报告出现疑似猫瘟,并不能说明小猫感染了猫瘟,如果被确诊猫瘟,可联系我们带猫到门店进行治疗。”7月7日,戴店长告诉记者,已和王女士联系,但她仍未提供小猫确诊猫瘟的证据。另外他表示,如果对方能提供确诊病历,若情况属实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会按照合同规定协助处理;如果对方不能提供确诊病历,且后续不能按时支付,将按照合同起诉对方。
戴店长介绍,该店已经营3年多,累计领养出去了上万只猫,今年4月,经营主体法人变更。记者查询到,“猫狗领养基地”其经营主体为江西富丽宠物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万元,成立日期为2026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