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57件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的决定
赣府发〔2026〕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清理,省政府决定,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已被新的文件涵盖或替代、目标任务已完成的57件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予以废止。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结合实际做好本地本部门文件清理工作,保持政策衔接和一致性。
附件:决定废止的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目录(57件)
2026年7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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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