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暑期校外培训(托管)!宜春发布最新公告,举报有奖
江西
江西 > 宜春 > 正文

事关暑期校外培训(托管)!宜春发布最新公告,举报有奖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市场,深入推进大学生培训和中小学生校外托管专项治理,广泛发动社会群众参与治理,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和社会治理氛围,现将有奖举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事项

1.机构或个人未取得《营业执照》《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等资质,擅自举办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未取得《营业执照》等资质,违规开展大学生培训和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

2.机构或个人利用居民楼、酒店等场所有偿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校外培训;以教育咨询、思维训练、托管、研学、冬夏令营等名义有偿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

3.机构或个人以“教育咨询”“学习机售卖”等名义超出经营范围、成规模开展托管服务;托管机构不具备资质,违规提供用餐和住宿。

4.中小学在职教师(含教研员)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

二、举报方式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群众可通过热线电话、电子邮箱和现场反映等形式(详见下表),向违规行为发生地所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举报,同时请提供违规行为发生的详细地址、违规情况描述和相关证据。

工作簿1_Sheet1.jpg

三、奖励发放

1.按照“一条一奖”原则,经查实的每条有效线索奖励200元,同一违规行为仅奖励一次,同一举报人每年奖励上限为1000元。举报奖励经费纳入预算按照年度执行,奖励资金按照先报先得原则,奖完为止。

2.为便于核实情况和发放奖励,举报人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和银行卡号等信息,教育行政部门将严格保密。举报人提交上述信息即视为同意行政机关仅为核实领奖资格及发放奖金之目的收集、使用其个人信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受理举报的教育行政部门将在核查线索后,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举报人核查结果和是否具备领奖资格。对具备领奖资格的,市教体局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奖金。

3.举报人应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以下情况不予奖励:

(1)举报内容已查实或已掌握;

(2)未提供违规行为发生的详细地址、具体表现和相关证据,导致无法核查;

(3)举报内容经核查不属实;

(4)其他不予奖励的情形。经查实系恶意捏造、敲诈勒索或报复性虚假举报的,追回奖金并通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来源:宜春教育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