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开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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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开始调整

来源:新余发布

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正式印发《关于调整我市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从2026年7月1日起,全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标准正式调整,相关缴存基数新规同步实施。

一、缴存额上下限新标准

月缴存总额上限:6676元/月(包含个人+单位缴纳部分),较2025年上调366元;

月缴存总额下限:392元/月(包含个人+单位缴纳部分),较2025年上调10元。

二、缴存基数与缴存比例

缴存基数:2026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2025年月平均工资核定;基数最高不可超过本市202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即27813元。

缴存比例:单位与职工个人缴存比例必须保持一致,区间为5%—12%,最高比例不得突破12%,最低不得低于5%。

三、执行期限

本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执行时间为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各缴存单位年度内仅可办理一次缴存基数调整,调整后不再变更,同单位职工应在同一月度内办理。各缴存单位须按月足额缴存公积金,严格落实“限高保低”要求,严禁违规补缴、超限额缴存。

来源: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