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生育新政落地首日 产妇喜享“零自付”红利

南昌生育新政落地首日 产妇喜享“零自付”红利

本报讯(洪观新闻记者 邬靓)7月1日,南昌生育保险保障新政策落地首日,江西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产科病房外洋溢着新生命带来的喜悦。

“刚好赶上南昌推行这项新政策,我生孩子只花了需要自费项目的1000多元。其他目录内的费用全走医保,省出了一大笔奶粉钱!”当天,在产科病房外刚刚办完出院手续的李女士难掩激动。作为南昌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她成为首批享受“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费用个人无自付”的产妇之一。

自7月1日起,南昌正式执行全新生育保险保障政策。新政覆盖范围包括,参加我省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和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参加居民医保,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且职工处于正常医保待遇享受期内。

此次新政的核心亮点是,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生育门诊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由统筹基金按照100%支付。值得注意的是,享受生育门诊待遇,需要进行生育门诊备案,在备案的起始和终止时间之内发生的生育门诊费用可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如果备案的起始时间在今年7月1日及以后,那么可报销总金额为2000元;备案起始时间在今年6月30日及以前的,可报销总金额为1200元。

根据新政,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目录内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由统筹基金按100%支付,其中住院分娩发生的乙类费用不设先行自付比例。例如,住院分娩总医疗费用5000元,其中甲类费用3000元,乙类费用1500元,自费500元,那么报销金额为3000+1500=4500元,自费费用医保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