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和县教育系统以对调或绿色通道方式
调动工作的公告
为统筹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鼓励在外优秀教师回乡任教,明晰调动条件与办理流程,确保相关工作规范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原则。
3.坚持编制统筹、按需调动原则。
二、办理对象
1.可办理对调人员:正式在编在岗全额拨款初中、高中教师。调入人员原则上需为同一学段或更高学段,且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紧缺学科教师只能与学科相同的教师对调。
2.可办理以绿色通道方式调入人员:正式在编在岗全额拨款的高中教师以及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初中教师,仅限紧缺学科。
3.可办理以绿色通道方式调出人员:原则上为正式在编在岗全额拨款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军人家属且部队来函要求随军调动的教师。
4.以上所指的紧缺学科为:除音乐、美术、劳动、信息技术外的学科。
三、申请调入条件
1.申请调入人员为泰和籍(泰和籍既指户籍也指籍贯)或父母及配偶在泰和县工作。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试用期满已转正并具有国家正式编制、全额拨款且一直在岗的教师。
5.在服务单位工作满规定的服务期限,“三支一扶”支教人员服务期满安置后工作年限应满2年,公费师范生安置后工作年限应满6年。
6.40周岁及以下(特级教师、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或学科带头人、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7.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层次学科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8.近三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调入:
①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②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④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⑤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⑥有信访反映,未作结论的。
⑦档案存疑,未调查核实清楚的。
⑧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⑨其他不适合调动的情形。
10.其他条件说明:
①《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
②“工作年限”计算采取周年计算法,如“应满2年”是指必须满2周年。
③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
四、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符合办理条件的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毕业学校及专业、教师资格证种类、参加工作时间及方式、现任教学校、学段、学科、转正入编及服务期情况、调动理由等。以对调方式调动人员的申请内容应包含双方具体情况。
2.审核备案表。调动人员自行下载“以对调或绿色通道方式调入泰和任教人员审核备案表”(附件1/附件2),并按表格要求填写好。
3.佐证材料。申请调动者在递交申请书时应附带以下材料:①身份证;②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教师资格证;④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复印件;⑤编办出具的在编证明;⑥财政局出具的全额拨款证明;⑦转正定级工资审批表及最新工资审批表;⑧本人户籍证明或配偶及父母的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⑨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及无违纪违法证明(此证明分别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现工作所在地纪检部门或主管部门监察科室开具);⑩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需加盖所在地市人社局公章);⑪县人民政府抄告单(特岗、三支一扶期满人员须提供招录及转正安置抄告单);⑫服务期满安置表;⑬承诺书(附件3);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请调动审批表(一式四份)。2006年以前参加工作人员应提交的材料:①至⑨,⑬、⑭;属2006年以后参加工作和全省统一招聘的人员应提交的材料:①至⑪,⑬、⑭;属政策性安置的人员(如三支一扶、特岗等)应提供的材料:①至⑭。提交材料需同时提交原件与复印件,原件经资格审查后予以退还,所有复印件需所在单位签署“复印属实”并加盖印章。
4.调动申请表。调入人员自行下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请调动审批表”(附件4),并按要求填写好(一式四份、正反面打印),调入人员所在单位、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当地人社部门盖章同意调出后与其他材料一并递交至泰和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审核备案。
5.材料装订顺序。审核备案表→个人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法违纪证明→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复印件→县人民政府抄告单或安置表→聘用登记表→转正定级工资审批表及最新工资审批表→本人户籍证明或配偶及父母的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编办出具的编制证明→财政局出具的全额拨款证明→承诺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请调动审批表。
五、办理程序
1.申请备案。申请调入人员可在7月1日至7月20日将申请书、审核备案表及有关佐证材料递交至泰和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备案,逾期将不予受理。
2.资格初审。县教体局联合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四部门,依据各部门相关职责对申请调动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3.考察研判。采取适当的方式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综合我县师资队伍情况、学科配置需求及教师综合表现等因素,择优确定拟调入人员。
4.呈报审定。县教体局商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四部门,对拟调动人员形成请示报告,按程序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5.办理调动。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调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调动、调档手续。
六、其它事项
1.申请人员调入本县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期满后考核合格可续聘和流动,职称评聘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2.拟调入人员如不服从统一安排,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调入资格。
3.对故意隐瞒身体或工作状况,调入后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4.联系方式:泰和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796-8638746。
本方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属泰和县教育体育局、中共泰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泰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和县财政局。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之前相关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泰和县教育体育局
中共泰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泰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和县财政局
2026年6月26日
附件:1.以对调方式调入泰和任教人员资格审查备案表
2.以绿色通道方式调入泰和任教人员资格审查备案表
3.承诺书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请调动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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