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义县总医院原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彭经根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安义县纪委监委对安义县总医院原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彭经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彭经根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设备采购、药品供应、工程项目承接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彭经根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义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彭经根开除党籍处分;由安义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