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峡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毛爱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中共峡江县委批准,峡江县纪委监委对峡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毛爱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毛爱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组织观念淡薄,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不正确履行职责,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毛爱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峡江县纪委常委会会议、中共峡江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经吉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中共吉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毛爱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峡江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终止其中共峡江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共峡江县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来源:清风庐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