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费比电费还高,到底是怎么算的?” 近日,赣州蓉江新区联泰天禧小区业主通过 “问政赣州” 平台反映,小区二轮电动车充电桩服务费按充电时长计价,价格偏高,要求运营商公开服务费构成,并协调降低费用。对此,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蓉江新区分局作出回应。

01 业主反映:服务费偏高,计价方式不合理
业主表示,联泰天禧小区两轮电动车充电桩电费为 0.62 元 / 度,服务费按充电时长计价,综合费用偏高。认为充电设施应体现公共服务属性,质疑服务费定价合理性,要求运营商公开成本构成,并参照周边标准降低费用。

02 市监局回应:计价方式违规,已督促整改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蓉江新区分局回复:
经查,联泰天禧小区两轮电动车充电桩充电收费标准如下:电费收费标准:0.62 元 / 度,服务费收费标准为 “0-230W:0.1 元 / 小时,231-350W:0.12 元 / 小时,351-450W:0.16 元 / 小时,451-600W:0.24 元 / 小时,601-1000W:0.48 元 / 小时”。该服务费收费以充电时长计价,不符合《江西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 “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经营者应当在充电场所醒目位置分别标示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计价标准,并按照标准计收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应当以充电电量计价,居民住宅小区充电电费计价标准不高于居民合表用户电价,其他场所按照规定的电价政策执行” 之规定。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蓉江新区分局已督促该充电桩运营商进行整改。目前正在整改中,新收费标准将于 6 月下旬正式执行。充电桩服务费价格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指导价范畴,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经营者有权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依据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定价;其成本构成及内部核算数据属于商业秘密,依法不予公开。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蓉江新区分局将持续加强监督检查,规范线上线下明码标价行为。
来源:630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