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吉州区通报4起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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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吉州区通报4起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物业服务突出问题深化治理突击战,切实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有力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现通报吉州区4起物业服务领域正反典型案例,以正面案例树标杆,以反面案例敲警钟,各责任主体要深刻引以为戒,切实增强守法合规意识,规范行业经营服务行为,切实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正面案例

案例一:吉安市吉瑞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主动降低小区充电桩收费标准

吉安市吉瑞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自2026年5月18日正式接管庐陵文景、庐陵玉景、庐陵润景、庐陵华景四个小区充电桩统一运营权,主动取消0.38元/度的经营性服务费,仅按0.62元/度基础电费标准向居民收取充电费用,降低居民充电成本,切实减少“飞线充电”现象,有效破解小区充电贵、充电难问题。

负面案例

案例一:吉州区美璟佳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小区公共收益

(一)基本案情:吉州区住建局及北门街道在物业服务突出问题深化治理专项排查中发现,美璟佳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在服务期间共产生公共收益86280元,其中41680.5元在未经公示、亦未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被擅自用于小区大门维修、钢管晾衣架安装及道路修缮等支出,该行为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二)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

(三)处理结果:经吉州区住建局及北门街道多次约谈,美璟佳苑小区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收益进行账目清算,并依据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70%的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的约定,已将服务期间侵占的60396元公共收益转入小区公共收益专用账户。

案例二:吉州区多家公司运营充电桩未按规定收取服务费

(一)基本案情: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物业服务突出问题深化治理专项排查中发现,全区有10家充电桩运营公司在69个小区内开展运营业务时,充电桩按时长计费而非按充电电量计费,计费方式不够规范透明,损害了居民合法权益。

(二)法律依据:违反了《江西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

(三)处理结果: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排查发现的10家充电桩运营公司限期整改,按照规定以充电电量计价收取服务费。截至目前,10家充电桩运营公司已全部整改并更新线上和充电现场的收费标准公示。

案例三:吉州区城北佳园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采取停电方式违规催缴物业费

(一)基本案情:经群众举报,城北佳园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以物业费欠缴为由,采取停止电梯供电的方式催缴物业费,扰乱了居民日常生活秩序。

(二)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三)款。

(三)处理结果:吉州区住建局及北门街道约谈该小区物业负责人,当面劝导其停止以停电方式违规催缴物业费,明令要求杜绝违规停电行为,切实保障居民正常日常生活秩序,该物业服务企业现已完成整改。

来源:微吉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