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湖区开展第六次资金清退,清退金额共计6453910.8元
江西
江西 > 赣鄱 > 正文

月湖区开展第六次资金清退,清退金额共计6453910.8元

来源:月湖发布

关于鹰潭市月湖区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有关人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第六次资金清退公告

依据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2023)赣0602刑初367号、(2024)赣0602刑初335号刑事判决书、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赣06刑终52号、(2025)赣06刑终53号刑事裁定书,依法开展月湖区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有关人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第六次资金清退工作,公告如下:

一、清退对象

根据案件刑事判决书,本次清退的对象为在月湖区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的资金出借人。

二、清退金额

本次清退金额为共计人民币6453910.8元,根据本次清退金额除以经判决的清退总金额计算出本次统一执行的清退比例。

各资金出借人清退金额:资金余额×第六次资金清退比例。各资金出借人资金余额以案件刑事判决书为准。

三、清退方式

将按照资金出借人在月湖区民融登公司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的银行卡进行发放。划款时间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在公告日期后对清退资金进行发放,因清退人数较多,审核发放工作量较大,发放时间相应顺延。

四、特别提示

1.本次为此案第六次资金清退,后续将根据案件执行进展依法清退。

2.未登记信息的资金出借人,请在本次资金清退期间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本人名下一类银行卡至月湖区辖区内镇街道办事处登记信息。

3.本次清退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以公安、检察院、法院或其他机关名义要求汇款或索要账号密码等信息,请不要听信,不要转账汇款,防止上当受骗,并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4.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清退工作,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5.对清退工作如有疑问,可向月湖区民融登公司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701-6227276)或江西银行(0701-6210365)电话咨询。

特此公告

月湖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