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繁华里(市住建片区)棚改项目安置房分房选房实施方案
为确保繁华里(市住建片区)棚改项目安置房分房选房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根据《渝水区人民政府关于市住建片区棚改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渝府字〔2020〕9号)和《繁华里(市住建片区)棚改项目确定选房序号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繁华里(市住建片区)棚改项目安置房分房选房工作组
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
副组长:龚小兵、吴小军、黄道阳、简艳兵、李虹、杨慧、李庆平、罗建国;
成员:市住建局 甘方、姚奇蔚、傅秋香、郑江华、敖志平、林鹏、伊擅文、张小艳;
市投控集团 杜建平、宁胜平、严敏、徐腾;
市教体局 马燕;
市工信局 黄智宏;
市卫健委 刘华勇;
市农行 曾丽华;
市农发行 陈琼;
市人寿保险 刘乙然。
二、参加选房人员资格
已取得繁华里(市住建片区)棚改项目选房确认书的原市住建片区的返迁户。
三、选房原则
按照繁华里(市住建片区)棚改项目选房确认书中所注明的户型及选房序号,依次进行选房。
返迁户原则上选择意向户型,如意向户型房源不足的,在其他户型剩余房源中进行选择。
(一)关于140㎡左右户型选房问题。因本片区一期140㎡左右户型房源不足(仅100套),按照《繁华里(市住建片区)棚改项目确定选房序号实施方案》确定的选房原则,选择140㎡左右户型的所有返迁户可以选择其他片区和一期所有户型剩余房源。选房序号91号(含)以后的,按选房序号在二期5#楼提供的房源选择,也可以在其他剩余房源选择。
(二)关于160㎡左右户型选房问题。因一期原定160㎡左右户型的1#、2#、4#楼有150套房源,能够满足住户需求,根据返迁户调查摸底和征求意见情况,本着尊重返迁户意愿的原则,将160㎡左右户型1#、2#、4#楼调整为1#楼43套和4#楼整栋以及2#楼的西面半个单元、二期3#楼的东面半个单元共计143套房源供返迁户选择。自愿选择二期3#楼的返迁户选房时需签字确认,逾期过渡费统一结算至一期交房之日止。
四、明确房源
(一)90㎡左右户型房源。提供8#楼中间户型东面25套,西面16层以上(含16层)的双号供返迁户选择;
(二)120㎡左右户型房源。提供8#楼整栋边户,7#楼中间户型东面25套、西面22层以上(含22层)的双号供返迁户选择;
(三)130㎡左右户型房源。提供7#楼不包括西面8层以下(含8层)的双号边户供返迁户选择;
(四)140㎡左右户型房源。提供6#楼整栋,5#楼1单元东面25套、中间户型10层以上(含10层)的双号供返迁户选择,如有返迁户选择其他剩余房源,5#楼提供的房源将作相应减少;
(五)160㎡左右户型房源。提供4#楼整栋,1#楼不包括东面14层以下(含14层)的双号楼层,2#楼的西面半个单元,二期3#楼的东面半个单元供返迁户选择。
五、委托选房程序说明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选房,需委托他人代理选房的,需办理委托代理人手续。
(一)市住建片区棚改房屋原产权人已故的需办理委托代理人手续。棚改房屋原产权人已故的,原产权人的家属(或继承人)需到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市住建局三楼309室)办理委托代理人手续。确定委托代理人后,由该代理人参加选房。
(二)委托代理选房的申请。返迁户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选房,需委托他人代理选房的,原产权人需到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市住建局三楼309室)办理委托代理人手续,确定委托代理人后,由该代理人参加选房。
(三)代理人参加选房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返迁户身份证复印件、繁华里(市住建片区)棚改项目选房确认书原件、返迁户书面委托书原件,由代理人按繁华里(市住建片区)棚改项目选房确认书中所注明的选房序号,在规定的场次和时间到现场参加选房。
六、选房程序
(一)看房时间
2026年6月19日至6月22日,共4天。
(二)选房程序
1.选房时间:2026年6月23日至6月25日,共3天。
2.选房顺序安排如下:
①6月23日9:00—12:00为确认选择安置房面积为户型90㎡左右、130㎡左右的返迁户按选房序号选房,14:30—17:30为确认选择安置房面积为户型120㎡左右的返迁户按选房序号选房;
②6月24日9:00—12:00为确认选择安置房面积为户型160㎡左右的返迁户按选房序号1~70号选房,14:30—17:30为确认选择安置房面积为户型160㎡左右的返迁户按选房序号71~135号选房;
③6月25日9:00—12:00为确认选择安置房面积为户型140㎡左右的返迁户按选房序号1~90号选房,15:30—17:30为确认选择安置房面积为户型140㎡左右的返迁户按选房序号91~136号选房。
(三)有关事项
1.返迁户对照公布的具体选房时间和场次,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繁华里(市住建片区)棚改项目选房确认书原件,在对应场次时间开始前到市投控集团国有片区棚改项目服务中心(尚锦苑1栋)进行签到(提前40分钟开始签到),由工作人员发放与选房顺号相同的序号牌后进入候选区等待选房。
2.为确保选房有序开展,每户只能2人进入现场选房,不在规定场次内的人员谢绝进入选房现场。
3.选房开始后,由工作人员按选房序号一次性安排5户一组返迁户进入选房区,返迁户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选房序号依次向工作人员明确所选安置房的栋号、房号,并当场签订《市住建片区安置房选房结果确认书》。
4.每名返迁户拥有5分钟选房时间的权利,自当前返迁户确认房号后,后一名返迁户的选房时间由工作人员重新计时5分钟,以此类推。超过5分钟仍未选定房号的返迁户,由下一个序号进行选房,未选定房源的返迁户在该选房场次的最后一名继续选房。
5.当工作人员连续报选房序号3次,返迁户未到场或不作应答的,视为迟到,选房顺序顺延。当该序号的返迁户出现时,将其安排在此时进行的本组最后一个进行选房。当返迁户未按时间参加所在场次选房的,在后面场次开始前到场的,该返迁户排在后面场次第一个选房。
6.在本户型选房时间内未到场或未选定房源的,待该户型选房结束后,按选房序号在该户型剩余房源中选房(140㎡左右户型除外)。
7.该场次结束后立即公布,并在市投控集团国有片区棚改项目服务中心(尚锦苑1栋)进行公示。
七、房价计算
按《市住建片区棚改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规定进行计算:
(一)住宅房屋采取产权建筑面积“1:1.2”置换;
(二)安置房的结算。
1.安置房产权建筑面积大于被征收人可置换建筑面积10㎡(含10㎡)以内部分按3500元/㎡购买;安置房建筑面积大于被征收人可置换建筑面积10㎡以上且不超过原房屋产权登记1.5倍的建筑面积部分,由被征收人按所选安置房开盘价的88%优惠购买;超过原房屋产权登记1.5倍的建筑面积部分由被征收人按所选安置房开盘价购买。
2.安置房建筑面积小于被征收人可置换建筑面积部分由征收人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价补偿给被征收人。
八、其他事宜
(一)为让返迁户更全面、更清楚地掌握信息,在市投控集团国有片区棚改项目服务中心(尚锦苑1栋)公布房源户型平面图(房源户型参考)、一房一价表等相关资料,供返迁户选房参考。
(二)为便于返迁户及时掌握选房的具体情况,将在分房选房服务大厅的等候区与选房区建立房源销控表,返迁户在确认房号后,工作人员将在销控表上予以同步标记。
(三)完成选房程序的返迁户,将按选房序号分批分期与新余市聚和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正式的《安置房买卖合同(预售)》,具体以电话、微信或公告通知为准。
(四)选房完成后,择时组织选车位,具体以电话、微信或公告时间为准。
(五)有意互换房型的双方,在选房工作全部结束后2日内,双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市住建片区安置房选房结果确认书》,共同到市投控集团国有片区棚改项目服务中心(尚锦苑1栋)申请办理。
(六)每天上午或下午选房工作结束后,将对选房结果进行现场公示(加盖公章)。
九、安全和后勤保障
(一)所有参加看房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安全帽,做好安全防护。
(二)选房、选车位现场分别请公安、安保、医疗等工作人员维护秩序和卫勤保障。
十、本方案经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作联席会议讨论,审议通过,特此公布。
咨询电话:0790-6448955、6452031
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作联席会议(代)
2026年6月12日
来源:新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