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端午佳节将至,为强化正风肃纪,持续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坚决纠治“四风”顽疾,现将吉安市4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等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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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县武术乡原党委委员、副乡长肖隆良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酒驾问题。2026年2月11日晚,肖隆良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3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2026年3月,肖隆良被党纪立案审查,其他相关问题正在进一步核查中。
2
泰和县沿溪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肖潜违反工作纪律并酒驾等问题。2025年6月27日(工作日)下午,肖潜在未向单位请假的情况下违规外出打麻将,当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2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2025年10月,肖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峡江县林区管委会金山林场原场长胡永强工作日中午违规饮酒并酒驾问题。2026年3月16日(工作日)中午,胡永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6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2026年5月,胡永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
新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巡逻中队原中队长董建新搁案不查问题。2024年4月26日晚,董建新在带队查获某公职人员酒驾后,未按程序办理,导致该问题长期未处置。董建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6年4月,董建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反映出,在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公然触碰纪法红线。有的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规吃喝;有的无视纪律要求,违规脱岗、工作日中午饮酒;有的作风不严不实,不作为、乱作为。这些问题充分说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深刻认识酒驾醉驾行为及其背后“四风”问题的严重危害性,自觉抵制违规吃请和“酒桌文化”,带头遵纪守法,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切实维护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形象。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始终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从严抓实干部“八小时外”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防微杜渐,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持续深入开展违规吃喝、酒驾醉驾等问题专项整治,会同公安机关加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协同治理,发挥“即查即移”机制作用,从严从快、不漏一人。要坚持风腐同查同治,深挖酒驾醉驾背后的“四风”问题,以严肃监督执纪有力斩断风腐交织利益链条,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纠的强烈信号,为吉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