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
新余市就业创业惠民政策汇编
毕业了、创业了、换工作了……
求职补贴、创业贷款、培训补贴……
我们帮你整理好了
谁能领、领多少、问谁办……
都在这本汇编里
有不清楚的,欢迎call电话
01
就业培训补贴政策
(一)享受条件
城乡贫困劳动力、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简称五类人员)。
(二)补贴标准
参加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五级)12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技师(二级)4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5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仅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未达到培训期限规定学时要求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根据实际培训时间,按照100元/人/天(8个标准学时)、最高不超过补贴标准的60%予以补贴。
(三)咨询电话
0790-6736857
02
创业培训补贴政策
(一)享受条件
五类人员,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商等)经营者参加创业培训,且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二)补贴标准
参加培训且取得创业培训合证书的,按照SYB培训1000元/人、GYB+SYB组合培训1300元/人、IYB培训1200元/人、网络创业培训1500元/人(含教学辅助平台使用费)、电子商务培训8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
(三)咨询电话
0790-6736857
03
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一)享受条件
对创业项目在本市范围内的个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年龄在16周岁以上(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创业人群。申请人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且有合法的固定经营场所,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扶持。
(二)补贴标准
申请额度最高为30万元,个人独资企业参照此执行。扶持期限一轮最长不超过3年,累计不得超过3轮。
(三)咨询电话
市本级:0790-6736556
高新区:0790-6861202
分宜县:0790-5886023
渝水区:0790-6205818
仙女湖区:0790-6859369
04
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一)享受条件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补贴标准
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三)咨询电话
高新区:0790-6861202
分宜县:0790-5883068
渝水区:0790-6205818
仙女湖区:0790-6859000
05
低成本创业补贴政策
(一)享受条件
江西人社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中所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主要包括我省行政区域内登记失业人员中零就业家庭成员、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员、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因承包土地被征收而失去土地的人员、脱贫劳动力、未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专业退捕渔民、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4050”人员及符合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等。对大龄人员、就业能力弱、生活困难、难以实现市场化就业的人员优先。
(二)补贴标准
低成本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5000元,每人只享受一次,补贴包含一次性设备补贴和场地租金补贴2种,由申请者根据自身需求任选其一,不得重复享受。
(三)咨询电话
高新区:0790-6861202
分宜县:0790-5883068
渝水区:0790-6205819
仙女湖区:0790-6859000
06
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
(一)享受条件
对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本省行政区内的低保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等六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非定向培养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二)补贴标准
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求职补贴,已享受过此项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三)咨询电话
高新区:0790-6860456
分宜县:0790-5892553
渝水区:0790-6205819
仙女湖区:0790-6859000
07
生育友好岗补贴政策
(一)享受条件
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经营的用人企业(劳务派遣单位、灵活用工平台企业除外),成功开发并规范运营“生育友好岗”,按实际存续的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每月400元补贴。单个岗位补贴累计最长不超过12个月,备案次月开始计发补贴。企业申报时必须明确所属类型,并在岗位描述中具体说明弹性安排方式。(弹性工时型:允许劳动者为兼顾育儿需要,与企业协商确定个性化上下班时间。时段自选型:企业提供多个可选工作时间段,劳动者可根据育儿需要选择上岗时段。任务计件型:以完成计件任务为考核方式,劳动者可相对自主安排工作进度,企业应合理确定计件任务量,不得变相强制延长工作时间。)用工要求是劳动者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入职,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每月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补贴标准
对成功开发并规范运营“生育友好岗”的企业,按实际存续的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每月400元补贴。单个岗位补贴累计最长不超过12个月,备案次月开始计发补贴。
(三)咨询电话
高新区:0790-6860456
分宜县:0790-5890822
渝水区:0790-6222358 0790-7103738
仙女湖区:0790-6859000
08
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政策
(一)享受条件
1.毕业2年内(含毕业年度)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到市内基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实际在岗月数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发放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不得跨地区、跨企业重复享受。该补贴与公益性岗位补贴不重复享受。
(三)咨询电话
高新区:0790-6860456
分宜县:0790-5890822
渝水区:0790-6222985
仙女湖区:0790-6859000
09
市外来余求职人员住宿补贴政策
(一)享受条件
1.非新余户籍且首次在新余市缴纳社会保险的求职人员。
2.来新余市求职,在执行期限前与本市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求职人员按照5天标准一次性发放,每人补贴750元(150元/天×5天)。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住宿补贴,不得跨地区、跨企业重复享受。
(三)咨询电话
高新区:0790-6860456
分宜县:0790-5888695
渝水区:0790-6222358
仙女湖区:0790-685900
高铁新区:0790--7152136
10
一次性留余就业补贴
(一)享受条件
1.市内院校毕业2年内的毕业生(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或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
2.2025年9月30日后首次在新余市就业,与本市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满1年。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留余就业人员,按照以下标准一次性发放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不得跨地区、跨企业重复享受。
研究生(高级技师)及以上:5000元/人
本科(技师):3000元/人
大专(高级工):1000元/人
中专(中级工):600元/人
(三)咨询电话
高新区:0790-6860456
分宜县:0790-5890822
渝水区:0790-6222358
仙女湖区:0790-6859000
高铁新区:0790--7152136
11
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一)享受条件
对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二)补贴标准
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00元/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30元/月的标准执行。
(三)咨询电话
0790-6736363
12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一)享受条件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和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已进行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保补贴。
(二)补贴标准
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00元/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30元/月的标准执行。
(三)咨询电话
0790-6736363
13
失业保险金政策
(一)享受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失业人员。(注: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当同时为其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发放等业务,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
(二)补贴标准
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标准按适应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的90%确定,失业保险相关待遇标准同步调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失业人员,从领金期满次月起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发放标准为领金期满前的标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为其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三)咨询电话
市本级:0790-6736377
分宜县:0790-5892597
渝水区:0790-6222366
仙女湖区:0790-6859000
14
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一)享受条件
参加失业保险36个月以上的在职企业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补贴标准
1.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000元;
2.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500元;
3.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2000元。
(三)咨询电话
市本级:0790-6736377
分宜县:0790-5892597
渝水区:0790-6222366
仙女湖区:0790-6859000
就业路上,我们一直都在。
来源:新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