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市对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实行有奖举报 最高奖励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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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对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实行有奖举报 最高奖励30万元

广大市民朋友注意啦

赣州一地对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

实行有奖举报

最高可获30万元奖励

一起来了解具体规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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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通告

为持续规范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秩序,从严整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防范化解烟花爆竹安全风险,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守护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江西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市决定对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渠道

为方便群众便捷举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现将各类举报热线公布如下:

1. 公安统一报警电话:110

2. 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12350

3. 龙南市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0797-3511883

二、举报范围

全市广大群众、各类社会组织均可主动参与监督,有权举报下列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违规行为:

1. 龙南市内个人或相关主体未经许可,私自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线上线下(微信、网络平台)销售、邮寄、仓储、运输等活动的;

2. 利用居民自住房屋、闲置民房、废弃厂房、空置仓库等隐蔽场所,非法制作、加工烟花爆竹成品及带药半成品的;

3. 未依法取得烟花爆竹零售、批发经营资质证书,擅自开展烟花爆竹售卖、购销等经营活动的;

4. 在自建房屋、城乡结合部出租屋、闲置厂房等不具备安全仓储条件的场所,违规囤积、存放烟花爆竹成品及原料的;

5. 未办理法定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审批手续,私自承运、转运烟花爆竹的违法运输行为;

6. 其他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违规行为。

三、奖励及相关规定

(一)奖励标准

群众举报的违法线索,经相关部门核查,属于未掌握、未发现的属实问题,将严格按照《江西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兑现现金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1. 举报烟花爆竹领域重大安全隐患、重大非法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按对应行政处罚金额的15%核算奖励,单次奖励最低3000元,最高限额30万元;

2. 举报烟花爆竹领域一般性安全隐患,经核查确认属实的,每条线索奖励50元,单人单次举报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500元;

(二)奖励发放规则

1. 同一违法隐患、同一违规行为被多人、多次举报的,仅对首次有效实名举报人发放奖励,后续重复举报不予计发奖励;

2. 多人联合实名举报同一线索的,由榜单首位署名举报人领取奖金,也可由首位举报人出具书面委托,交由其他联名人员领取,奖金分配由联名举报人自行协商确定;

3. 单条举报线索查实多项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对应单项最高奖励标准发放,不叠加、不重复计算奖励金额。

(三)不予奖励情形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举报奖励:

1. 举报线索属于举报人本职岗位职责范围内应当排查、处置的工作事项;

2. 举报内容模糊笼统、线索缺失,无具体核查要素,无法开展调查取证的;

3. 所举报的隐患及违法行为,已被监管部门发现、正在核查或已处置完毕的;

4. 匿名举报,或举报人无法提供有效身份信息、无法核实真实身份的;

5. 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认定不予奖励的其他情形。

(四)举报相关须知

1. 举报人提交问题线索时,请务必留存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便于工作人员核查线索、反馈办理结果。相关部门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个人信息及举报材料,依法全方位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2. 举报人应当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严禁虚构事实、捏造隐患、夸大问题开展恶意举报。对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3.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本通告未尽事宜,由龙南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龙南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6月9日

来源:赣南红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