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公布4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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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公布4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为鼓励广大员工主动排查、上报安全隐患,充分发挥全员安全监督作用,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现将近期我市部分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2026年3月13日,景德镇市东能燃气有限公司充装站员工谢奀海开展日常安全巡查时,发现电子秤后端连接软管老化、表层龟裂,易引发管路破裂、液化气泄漏等安全事故。该员工第一时间设置现场警示并上报安全管理部门。公司核实隐患后,立即更换全新软管,并全面排查周边管路,彻底消除燃气泄漏、燃爆风险。依据公司隐患报告相关规定,给予谢奀海现金奖励200元,并予以通报表扬。

案例二:2026年5月5日,景德镇市东能燃气有限公司安全巡检人员张钰在作业三轮车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多台车辆随车灭火器存在压力不足、临近过期、药剂失效等问题,一旦出现火情无法正常使用,存在重大交通安全及场站作业隐患。张钰当场完成问题登记并如实上报。公司迅速对全站作业三轮车开展拉网式排查,统一更换合格灭火器,同步规范消防器材摆放、点检标准,完善安全管理台账,全面整改各类问题。根据安全生产隐患上报奖励规定,奖励张钰现金200元,并在全公司公示表扬。

案例三:2026年6月3日,中铁三局景德镇大学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员工樊琳琪在现场巡查时,发现施工吊篮安全绳固定不规范、保护胶套过短,极易造成安全绳磨损,引发安全事故。樊琳琪第一时间向项目部反馈情况。项目部立即组织完成整改,彻底消除隐患。按照项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给予樊琳琪现金奖励100元。

案例四:2026年6月6日,中铁三局景德镇大学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员工余佳鑫在12号楼门窗安装作业区域巡查时,发现现场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五点式安全带,存在高处坠落安全风险。余佳鑫及时上报隐患,项目部随即督促现场完成整改。依据相关奖励制度,给予余佳鑫现金奖励100元。

来源:瓷都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