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关养老服务欺诈诱导消费!
赣州一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违法线索
转发、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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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养老服务欺诈
诱导消费违法线索征集公告
为严厉打击养老服务领域欺诈诱导消费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养老服务领域欺诈诱导消费等市场乱象,切实保障老年人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诚信的养老服务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养老服务欺诈诱导消费违法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虚假宣传行为
1.以“亲情关怀”“养生讲堂”“健康咨询”“免费体检”“专家义诊”等名义,夸大普通商品或者服务功效,向老年人推销售卖伪高科技产品、养生理疗产品、保健品、药品等;
2.以免费体验、亲情陪伴为名,通过情感营销宣传,诱导高价购买保健食品、养生理疗产品;
3.通过健康讲座、免费体验、科普宣传等活动,对保健食品功效作虚假夸大宣传,明示或暗示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4.冒用医疗单位、学术机构、行业组织、专家、知名人士等名义,为保健食品或相关产品作推荐、证明或虚假宣传资质荣誉;
5.通过微信群、朋友圈、直播间、短视频等私域直播渠道,以体验、测评、分享经历等方式,推销伪高科技、养生理疗、保健食品,通过“患者”现身说法夸大疗效;
6.假借“药食同源”概念虚构功效,宣称普通食品具有调理慢性病、保健治疗等功能,诱导消费;
7.采取网络刷单炒信、好评返现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误导老年人消费;
8.养老服务机构夸大服务能力、护理水平、医疗配套等,谎称“医养结合”“高端康养”等,与实际服务严重不符;
9.虚构“包治百病”“快速见效”“根治慢性病”等疗效,夸大普通商品或药品功效疗效;
10.以“量子技术”“生物基因”等科技概念为噱头,宣称产品具有治疗预防疾病功能;
11.在养老公寓、养老地产、旅居养老等项目中,使用绝对化用语、利用患者或老年人形象作推荐证明发布违法广告;
12.利用“养生基地”“康养体验”“帮扶工程”等名义,对产品、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老年人。
(二)价格欺诈行为
1.老服务机构和相关经营者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外加价;
2.公立养老机构违反规定超标准收费或变相提高标准、自立项目收费;
3.在标价之外加收其他费用、捆绑收费、强制收费、违规收取押金;
4.以低价诱骗老年人,以高价进行结算,虚标原价、虚构折扣、虚假优惠、哄抬服务价格等价格欺诈行为;
5.对“伪高科技产品”、养生理疗产品、保健品采取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打折等价格欺诈违法行为。
(三)他涉嫌违法行为
其他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三、线索反映渠道
社会各界如发现上述违法线索,可通过以下途径向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1.电话反映: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
2.信函反映:将反映线索相关书面材料邮寄至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地址:蓉江街办东门南路41号),信封请注明“养老机构违法线索举报”字样。
3.邮箱反映:将反映线索相关书面材料发送至邮箱nkqjjjjzk@163.com。
4.现场反映:前往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窗口提交线索。
四、注意事项
1.举报材料通常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鼓励实名举报)、被举报人基本信息(包括主体名称、店铺名称、地址等)、被举报人涉嫌构成违法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宣传单页、网页截图、直播录屏等)。提供的图片、视频材料应清晰,线索和证据材料应客观真实、尽量详细。
3.我局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确保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五、特别提示
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切勿轻信“包治百病”“根治慢性病”“无效退款”“高收益零风险”等夸大宣传,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老年人参与可疑会销、养生宣讲、盲目高价购品等情况,请及时劝阻并积极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线索。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提供问题线索,共同参与监督,携手营造安全、放心的养老服务消费环境!
特此公告。
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5日
来源:赣南红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