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赣南红客户端讯(记者廖福玲 通讯员蔡晓帆 张乾)为提升全市矿产资源全链条管理水平,构建矿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赣州市矿产资源全链条共管共治办法》,全力推动我市由“矿业大市”向“矿业强市”迈进。
据悉,该办法共10章34条,主要内容包括,明确总体原则与部门职责、严格规划与矿业权准入、规范勘查开采全过程,以及强化加工、运输、贸易、储备与保护管理和建立协同保障机制等。该办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记者了解到,该办法呈现出四个特色亮点:
构建全链条全周期的治理模式。立足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采、加工、运输、贸易、储备、保护8大环节,以全链条管理思维重塑监管模式,把分散的监管环节串联成闭环体系,实现从单点管控向系统治理、从事后处置向源头预防的根本性转变。
建立权责清晰的共管共治体系。按照市政府统筹、部门监管、县级政府主责原则,科学界定市县政府、16个职能部门权责边界,全覆盖涉矿监管主体,建立矿产资源全链条共管共治体系,破解部门职责边界不清晰、属地政府责任履行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监管环节衔接不畅等问题。
精准锚定当前治理的突出短板。紧扣当前监管环节存在的短板弱项,突出矿山开采、机制砂、选矿、矿区污染防治等领域,细化监管责任与标准、明确执法边界,强化重点领域源头管控、过程监管、末端治理。同时,把绿色矿山建设、生态修复责任、损害赔偿机制嵌入矿产资源开发全流程,统筹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
健全共管共治的工作机制。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信用监管、经费保障、追责问责五大机制,强化部门联动、线索移送、联合惩戒,构建上下贯通、左右协同、全域覆盖、全程可控的共管共治新格局,以高水平监管保障矿业经济高质量绿色发展。
来源:赣南红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