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根据国家、江西省市场监管部门统一部署,我市自即日起至2026年9月开展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平台履职缺位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规范网络食品销售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相关违法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底。
二、征集范围
面向九江市行政区域内,电商平台、自建电商、小程序、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各类线上食品经营主体、直播间及网络食品交易平台,重点征集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1.虚假商业营销行为
普通食品明示或暗示具备保健、疾病预防、疾病治疗功能;保健食品夸大自身功效,或明示、暗示可预防、治疗疾病;利用普通食品冒充药品,违规使用医疗用语,刻意混淆普通食品、保健食品与药品界限;虚构食品产地、成分、功效、资质认证等信息,进行虚假、误导性宣传;通过虚假交易、刷单刷评、技术篡改数据等方式虚构销量、营造虚假人气;借助主播、专家、患者形象开展虚假营销宣传。重点关注保健食品、减肥代餐、酵素、网红儿童食品、养生类普通食品等品类的违规营销行为。
2.违法食品广告行为
食品广告违规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普通食品广告擅自宣称保健功能;保健食品广告未按规定标注法定警示用语,违规使用广告代言人开展推荐、证明;食品广告虚假标注“零添加”“低脂低糖”等误导性内容。
3.网络平台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行为
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未严格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开展资质审核、实名登记;平台发现入驻商家、直播间存在虚假宣传、食品安全隐患等问题,未及时采取下架、停播、限流等处置措施,也未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平台内食品经营者、带货主播及运营主体未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食品标签、说明书存在虚假标注、误导性表述;食品经营主体未按规定在线上页面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案信息,以及保健食品注册、备案相关信息;保健食品存在冒用他人品牌、虚假标注品牌信息、自营品牌管理混乱等行为;食品生产、委托生产流程不规范,不合格产品流入线上销售渠道。
三、征集方式
广大市民、消费者、业内知情人士可通过以下渠道提交线索:
电话举报:拨打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0792-12315。
网络平台举报:登录全国12315平台网站(www.12315.cn),或搜索微信小程序“12315”在线提交线索。
信函举报:邮寄至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兴城大道166号(市委党校旁)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封注明“网络食品虚假宣传线索”),邮编:332000。
四、征集要求
1.提交线索时,请尽量完整提供涉事网络平台名称、店铺名称、直播间名称、商品链接、宣传截图、直播录屏、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时间、具体违法情形等相关证据材料,便于监管部门快速核查处置。
2.鼓励实名举报,并留存有效联系方式,方便监管部门反馈线索核查及案件处理结果。我局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3.举报人必须对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严禁捏造事实、歪曲真相、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恶意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我局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我局将对征集到的各类问题线索逐一核实、依法从严查办,同步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强化行业警示。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踊跃提供线索,携手共建清朗、安全、有序的网络食品消费环境。
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