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纵深推进
夏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
全省公安交管部门联合交通运输部门
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违法行为
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筑牢群众出行安全屏障
现曝光几起典型违法案例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自觉抵制非法营运
安全文明出行
案例警示
案例一:

5月26日,高速交警五支队第一大队联合鹰潭市余江区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沪昆高速龙虎山服务区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时,查处孙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实施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3人,车辆并未取得营运资质,属于非法营运车辆。目前,该案件线索已移交属地运管部门调查处理。
案例二:

5月29日,高速交警六支队第七大队联合抚州市金溪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济广高速公路金溪服务区执勤时,查处蔡某驾驶小型轿车实施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4人,从广东惠州出发前往上海,车辆并未取得营运资质,属于非法营运车辆。目前,该案件线索已移交属地运管部门调查处理。
案例三:

5月29日,高速交警五支队第四大队在沪昆高速广信服务区开展整治行动时,查处刘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的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9人,实载10人,从贵州出发前往浙江,且车辆并未取得营运资质,属于非法营运车辆。目前,警方已依法对驾驶员刘某的超员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并将涉嫌非法营运线索移交属地运管部门调查处理。
案例四:

6月2日,高速交警六支队第五大队联合一支队第七大队在南韶高速乐安北收费站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查处郭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9人,从南昌前往永丰,且车辆并未取得营运资质,属于非法营运车辆。目前,警方已依法对驾驶员郭某的超员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并将涉嫌非法营运线索移交属地运管部门调查处理。
案例五:

6月2日,高速交警六支队第四大队在济广高速广昌服务区执勤时,查处邓某驾驶普通小型客车实施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9人,实载9人,从安徽宿州前往广东汕头,车辆并未取得营运资质,属于非法营运车辆。目前,该案件线索已移交属地运管部门调查处理。
案例六:

6月3日,高速交警二支队第一大队在杭瑞高速510km处(往湖北方向)查处梅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9人,实核13人,从浙江衢州前往湖北咸宁,且车辆并未取得营运资质,属于非法营运车辆。目前,警方已依法对驾驶员梅某的超员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并将涉嫌非法营运线索移交属地运管部门调查处理。
没有取得营运资质的“黑车”
常常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给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带来威胁
非法营运车辆的安全隐患
1、乘客合法权益难以保障:非法营运车辆往往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等问题,长期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此外,非法营运方无法为乘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等必要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合法权益也得不到保护。
2、驾驶人安全意识差:非法营运车辆的驾驶人通常来说并不具备驾驶正规营运车辆的资质,安全意识较差。还有一些驾驶人是临时雇佣的,其对行驶路线不熟悉、缺乏经验,一旦遇到紧急情况,这些驾驶人往往无法采取正确的应急措施,容易造成严重后果。
3、缺乏监管,加剧危险:非法营运车辆缺乏有力的监督管理,营运方往往追求经济效益选择多拉赚钱,将交通安全抛之脑后。尤其是跨省跑长途的非法营运车辆,驾驶人疲劳驾驶、超员搭载、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更为突出。
在一些涉及面包车的较大交通事故中,超员、非法营运、车辆改装等问题常常同时存在,乘坐人的安全风险进一步叠加!
江西交警
将积极联合交通运输部门
持续加大对非法营运的查处力度
全力守护出行平安
请广大驾驶员切勿以身试法
也请群众日常出行时
选择正规交通工具
如发现车辆超员
车内加装座椅或人员拥挤
主动拒绝乘坐
来源:江西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