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袁州区关于征集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的悬赏通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等行为,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非法违法线索,特通告如下:
一、举报奖励标准
1.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含“一条龙”全链条生产)查证属实的,视情况给予5000元至30万元奖励。
2.举报非法转包分包、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或向非法生产人员下订单查证属实的,视情况给予5000元至20万元奖励。
3.举报非法制造、储存、运输、买卖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单(双)基粉、礼花弹等危险物质查证属实的,视情况给予5000元至10万元奖励。
4.举报半成品加工查证属实的,视情况给予1000元至10万元奖励;举报非法生产“大西炮”“湘30”“鱼雷”等违禁产品“一条龙”经查证属实的,视情况给予3万元至30万元奖励。
5.举报非法储存、经营、运输烟花爆竹(非危险物质)查证属实的,视情况给予500元至3000元 奖励;缴获500箱及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举报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达到追究刑事责任并查证属实的,视情况给予5000元至3万元奖励。
6.举报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存储非法产品查证属实的,视情况给予5000元至2万元奖励。举报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销售或存储“大西炮”“湘30”“鱼雷”等违禁产品查证属实的,视情况给予1000元至5000元奖励;缴获400箱及以上的,视情况给予1万元至5万元奖励。
7.举报烟花爆竹、引火线、黑火药生产企业及化工原材料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给不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用于非法生产、经营查证属实的,视情况给予1万元至20万元奖励。
8.检举、揭发、提供公安机关追捕的在逃非法生产人员线索,成功抓获的,给予2000元至2万元奖励。
二、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0795-110、0795-3527110(公安分局);0795-3217280(应急管理局);0795-3590187(交通运输局);0795-3272180(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面举报: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各派出所、报案中心,或袁州区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在乡镇(街道)
举报时请尽量提供具体地点、时间、现场情况等有效信息。
三、相关说明
1.对首位举报人给予奖励,同一行为不重复奖励。
2.举报内容模糊、无法查证,或违法行为已被发现查处的,不予奖励。
3.参与非法活动人员检举同伙的,不予奖励。
4.政府承诺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者依法严处。
5.恶意举报诬告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施行日期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
宜春市袁州区应急管理局
宜春市袁州区交通运输局
宜春市袁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3日
来源:袁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