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赋予国家级开发区市级权限指导目录(2026年版)》出台

《南昌市赋予国家级开发区市级权限指导目录(2026年版)》出台

为进一步理顺开发区和行政区关系,做好国家级开发区赋权社会事务剥离,推动开发区聚焦经济发展主责主业,南昌市根据《江西省开发区条例》规定和省政务服务办赋权社会事务整改相关要求,出台《南昌市赋予国家级开发区市级权限指导目录(2026年版)》(以下简称《目录》)。

《目录》共列79项市级权限,分别为:行政许可58项、行政备案12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共涉及19个市直部门。要求各国家级开发区要认真做好组织实施,根据实际发展需要,在目录内认领赋权事项,编制承接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实施;要严格落实社会事务剥离要求,确保认领的赋权事项社会事务剥离率达80%以上,并主动与属地行政区做好衔接,加强工作协同,因地制宜通过窗口前移、视频联办等形式,方便开发区企业群众办事;要加强赋权事项管理,主动对接市直行业主管部门,依据《江西省开发区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到审批与监管无缝衔接,确保承接事项“接得住、管得好”。同时,要求市直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国家级开发区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为开发区做好赋权事项的承接、运行提供有力支持。

《江西改革工作简讯》2026年第567期

来 源:南昌市委改革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