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赣州蓉江新区新旅明樾府小区业主通过“问政赣州”平台反映,小区门口万桩充电桩的电费和服务费偏高,与周边小区、景区、医院相比极不合理。业主质疑服务费定价是否符合“弥补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希望市场监管部门介入核查,协调降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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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反映:服务费定价偏高,计价方式也不对
业主表示,新旅明樾府小区门口万桩充电桩的电费为0.62元/度,服务费按充电时长计价(0.15-0.33元/小时),算下来综合费用明显高于周边小区。业主质疑,政府文件要求充电设施按“弥补成本、合理收益”原则定价,过高服务费不符合这一原则,也缺乏成本公开。诉求:请市场监管部门介入,核查定价合理性,协调降低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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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局回应:计价方式违规,已督促整改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蓉江新区分局回复:
经查,新旅明樾府小区两轮电动车充电桩已对非机动车充电收费标准进行公示,收费标准如下:电费收费标准:0.62元/度,服务费收费标准为“0-300W:0.15元/小时,301-500W:0.22元/小时,500-1000W:0.33元/小时”,该服务费收费以充电时长计价,不符合《江西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经营者应当在充电场所醒目位置分别标示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计价标准,并按照标准计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应当以充电电量计价,居民住宅小区充电电费计价标准不高于居民合表用户电价,其他场所按照规定的电价政策执行”之规定,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蓉江新区分局已督促该充电桩运营商进行整改,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量计价。目前该物业公司与充电桩运营商正在协商制定新收费标准,后将先行在业主群进行公示,并于6月正式执行。
小编有话说
充电桩服务费怎么收、收多少,关系到每个电动车用户的日常开支。业主反映费用偏高问题后,市监部门已经介入,并指出运营商最大的问题是计价方式不符合规定——按小时收服务费,而不是按实际充电电量。目前运营商正在整改,新的收费标准已于6月公示执行。希望这次调整能真正体现“合理收益”的原则,让费用降下来、规则更透明。建议业主们关注后续公示内容,如果仍有疑问,可以继续向市监部门反映。
来源:赣南红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