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安全无小事,舌尖安全大于天!餐桌安全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更是群众安全感与满意度的重要落脚点。为切实守护好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乐平公安始终秉持 “以人民为中心” 的发展理念,对危害食品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精准发力、重拳出击,用坚实行动为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不断提升辖区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与满意度。
近期,乐平市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后港镇某菜市场开展禽类产品质量安全联合执法检查,当执法人员巡查至某活禽宰杀摊位时,一股刺鼻的异味突然扑面而来,引起了大家的高度警觉。

循味望去,摊位上一口铁锅正持续加热,锅内装着黑乎乎、黏糊糊的不明液体,气味直冲鼻腔。而摊主正熟练地将待处理的鸭子、鹅放进这锅黑液体中 “滚一滚”,随后捞出快速拔毛。


凭借多年积累的执法经验和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高度敏感,执法人员当即判断:这锅不明液体绝非正规的脱毛原料,疑似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加工中使用的工业松香!为防止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危害群众健康,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叫停现场作业,迅速固定相关证据,依法扣押了现场的不明原料、黑色液体及已处理的禽肉样品,并立即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检测。
检测结果印证了执法人员的判断:现场扣押的原料及黑色液体中均检出工业松香(松香酸)成分。工业松香具有强腐蚀性,且含有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用于家禽脱毛后,其残留会通过食物进入人体,长期摄入将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我国明确禁止将其用于食品加工领域。
经查,摊主冯某华为降低成本、追求快速脱毛效果,从另一商贩刘某国(已另案处理)处购入约40斤工业松香,在自家摊位上用于鸭、鹅的脱毛加工,随后将处理过的禽肉卖给周边群众。截至案发,其违法销售所得共计2430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冯某华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此次案件的成功破获,是乐平公安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深化食品安全领域专项整治的重要成果,更是公安机关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全力保障群众饮食安全的生动实践。一直以来,乐平公安始终把守护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 作为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不断强化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健全完善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持续加大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下一步,乐平公安将继续保持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不断延伸监管触角、加大排查力度,紧盯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严厉打击各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织密织牢食品安全防护网。同时,也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中来,若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共同营造 “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 的良好社会氛围,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让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