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宁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四级调研员黎高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中共武宁县委批准,武宁县纪委监委对武宁县第十五届县委委员、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四级调研员黎高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黎高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在职工录用工作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借用管理对象钱款;违规干预和插手执法活动;大搞钱权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并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财物。
黎高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武宁县纪委常委会会议、中共武宁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经九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中共九江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黎高峰开除党籍处分;由武宁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终止其武宁县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武宁县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