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江区2026年上半年公共租赁住房空置房源配租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区2026年度空置公租房公开抽签配租工作,切实有效解决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根据《关于印发余江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余府办字[2013]154号)及《关于进一步优化余江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余建字[2025]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实际,本着“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余江区本次空置公租房审核通过家庭抽签和分配入住等相关工作。
二、房源情况
本次配租房源为清退空置房源。分布在和谐、站北、白塔、城北、城东、胜利、阳光、站东等小区,单套房屋建筑面积约39-60平方米。
户型分配原则:单身家庭(包括未婚)以及一代人家庭配租单身公寓或一居室房源,二代人家庭配租二居室房源。
马岗小区公租房因需保障工业园区务工人员住房需求,所以不纳入本次摇号,马岗小区房源按原有配租方式长年公开受理分配。
三、申请时间
2026年 6 月 2日至2026年 6 月15日
四、申请地点
户籍在邓埠或龙岗街道办事处且符合公租房条件的申请对象,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申请;其他户籍且符合公租房条件的申请对象到务工就业地或营业场所所在居委会申请。
五、申请条件
(一)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租房申请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共同申请人有一人以上拥有余江区中心城区城镇户口,无余江区中心城区城镇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农业转移人口等新市民,在邓埠或龙岗街办辖区内有稳定的劳动关系(园区企业除外),需提供半年以上相关证明(银行工资流水或者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经商的需在余江中心城区有稳定的经营场所且在2026年4月30日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超过50万)。
2.申请人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余江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95828元),全额收入包含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及其他收入。
3.申请人及家庭共同申请人在城区及周边城郊无不动产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 平方米。
4.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应当具有法定的夫妻、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申请人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已成年子女(男22周岁、女20周岁)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和父母共同申请,外来务工人员未婚单身的可单独申请,原则上申请家庭不得有三代人或旁系亲属。离异家庭子女按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随同生活的父母一方申报。
5.申请人及家庭共同申请人无营运车辆(农用车除外)。
6.申请人及家庭共同申请人无中高档小型轿车(12万以内)。
(二)廉租房申请条件
廉租房申请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共同申请人拥有余江区中心城区城镇户口,且由民政部门认定的本城区低保常保或特困供养人员。
2.申请人及家庭共同申请人在本区无不动产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 平方米。
3.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应当具有法定的夫妻、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申请人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但无生活能力的单身子女。离异家庭子女按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随同生活的父母一方申报。
4.申请人及家庭共同申请人无小型轿车、营运车辆等动产的。
(三)下列家庭不得申请公租房:
1.已享受公租房或廉租房实物配租的、已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论是否上市交易,均不得申请公租房和廉租房;
2.申请人以及申请人的直系亲属已承租直管公房或单位公房而拒不腾退的;
3.申请人家庭成员已享受房改房(含已经转移登记)的;
4.申请人家庭成员已购买非住宅房屋的。
5.申请家庭在2025年12月31日后具有不动产转让并办理产权转移登记交易的;
6.违规占用公租房清退对象家庭;
7.已承租保障房退出未满两年的家庭;
8.2025年已配租但未签订协议的;
9.父母或子女在城区有两套(含)以上住房或有资助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35(含)平方米以上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六、申请所需资料
1.申请人及家庭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人及家庭共同申请人婚姻证明(结婚证、未婚承诺、离婚证、丧偶证明)
3.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务工证明(务工单位出具)和收入证明(连续六个月银行流水);
4.邓埠街道、龙岗街道城镇居民家庭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就业收入证明,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社区出具的就业、收入证明。
5.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和2025年12月31日之后无不动产转让交易证明。
6.申请人及家庭共同申请人照片各一张。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低保证明、残疾证等其他延伸需提供的证明)。
七、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人本人凭上述材料、证明向户口或务工就业地所在社区居委会申请(邓埠街办、龙岗街办授权)。
2.审核:社区居委会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人户口、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审核后将名单在邓埠街办和龙岗街办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七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签署审核意见报区住建局。
3.审批:区住建局自收到复审资料之日起会同区不动产、交警、公安、社保、民政等相关部门进行会审,并在政府公示栏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七天。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行审批,确定参与摇号家庭名单后组织公开摇号分配。
八、摇号方式
本次分配采取抽签(摇号)方式分配,公证、纪检督查部门和申请家庭代表现场全程监督。取得资格的申请人通过抽签(摇号)方式抽取房号。公开抽签(摇号)产生的中签家庭姓名、房号等信息将在政府网站和住建局网站上公示。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是全区民生实事工程之一,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密切配合,加快推进余江城区2026年公租房空置房源申请审核、抽签和配租工作。
(二)严格审核。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程序和要求,认真负责、严格把关、秉公办事,要通力合作,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公租房申请家庭摇号的检查监督工作。
(三)强化纪律。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切实履行程序,广泛接受监督,真正做到阳光操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对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本文件由鹰潭市余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2026年5月30日
来源:幸福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