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对外卖骑手及内部举报人提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线索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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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对外卖骑手及内部举报人提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线索给予奖励

来源:上饶市场监管

上饶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对外卖骑手及内部举报人提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线索给予奖励的公告

为规范上饶市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强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推进食品安全共治,保障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我局决定对提供网络餐饮违法行为线索的外卖骑手、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内部人员和相关知情人员给予奖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途径

1.登录注册全国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通过系统反映问题。网址:https://spjb.samr.gov.cn/#/homePage;

2.全国 12315 平台(微信小程序或官网https://www.12315.cn/);

3.举报电话 :0793-12315;

4.现场举报:上饶市市场监管局1楼(信州区紫阳大道6号)。

二、举报内容

1.“幽灵外卖”:线上公示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线下无实体堂食场所或环境脏乱差;

2.资质违规:公示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存在伪造、超期或超范围经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缺失或已过有效期;

3.操作不当:加工区域卫生状况差、从业人员未按规定穿戴衣帽口罩、食材混放或储存不当、存在餐饮浪费行为;

4.其他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三、奖励标准

对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人,依据《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江西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市监规〔2025〕1号)给予奖励。

四、奖励流程

举报人反映的线索经核查属实并作出行政处罚或移送司法机关后,由承办部门在 10 个工作日内启动奖励认定程序。

举报人应当在被告知奖励决定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由本人凭有效身份证明领取奖励。非现场领取奖励仅限于实名内部举报人,且提供的账户名应当与举报人姓名一致。

五、权益保护

我局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以任何方式透露反映人身份、反映内容和奖励等信息。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食品提供者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对外卖骑手及内部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反映人应对所反映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冒领奖励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奖励资格,收回奖励。对借投诉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