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大养犬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养犬管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抚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市城区公安机关即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集中开展养犬登记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依法登记。凡在临川(含上顿渡)、高新主城区域内饲养犬只的市民,均应主动为犬只办理登记手续。养犬登记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是保障您合法养犬权益、减少邻里纠纷的重要措施。未经登记擅自养犬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
二、登记方式与流程。登记可以线上或线下办理。线上办理:养犬人进入手机“赣服通”平台,选择“城市服务”,点击抚州市“主题服务”中“便民养犬服务”,按照流程进行申请;线下办理:养犬人准备好居住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犬只照片、犬只饲养场地照片、养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一站式”登记服务点现场指导申请。对2022年至2025年已植入芯片和领取犬牌的犬只,需按以上流程重新登记。养犬人通过申请后,经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审核通过,携带犬只到辖区“一站式”登记服务点免费植入芯片和领取犬牌(一站式服务点不支持跨区域登记)。
三、遵守文明养犬公约。请严格遵守有关养犬规定,外出遛犬时请为爱犬佩戴犬牌并系好犬绳(长度不超过1.5米);不在人员密集或公共场所散养、放养犬只;不携犬到机关办公场所、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等禁入场所;不虐待、遗弃犬只;不让未成年人单独携带犬只出户。公安机关对违反以上行为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文明养犬,养的是陪伴,守的是规矩,暖的是人心。让我们携手并肩,用点滴行动让爱犬与城市和谐共生,为我市创建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抚州市公安局
2026年5月27日
来源:抚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