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灵外卖”、资质造假 南昌公布4起网络餐饮领域违法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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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灵外卖”、资质造假 南昌公布4起网络餐饮领域违法典型案例

南昌市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导网络餐饮行业守法诚信经营,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将相关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1

南昌县某餐饮店

冒用他人证照信息

从事入网餐饮经营活动案

2026年3月26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南昌县某餐饮店在某外卖平台公示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与线下经营场所公示的信息不一致。经查,自2025年1月起,该店实际经营者罗某为增加营收,除使用自己的证照在某外卖平台注册网络餐饮店外,还冒用他人证照信息注册网络餐饮店,并将取餐地址设为罗某经营的餐饮店。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2

青云谱区某餐饮店

利用虚假食品经营资质

从事网络餐饮服务活动案

2026年2月4日,执法人员收到线索,反映青云谱区某餐饮店涉嫌使用伪造的食品经营许可资质开展网络餐饮经营活动。经查,该店实际经营者蒋某通过中间人,获取了多张虚假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并在某外卖平台注册大量网络餐饮店,开展网络餐饮经营活动。

因其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行为涉嫌犯罪,2026年3月4日,青云谱区市场监管局已将该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

案例3

新建区某餐饮店

利用虚假食品经营资质

从事网络餐饮服务活动案

2026年3月30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新建区某餐饮店在平台上公示的食品经营资质信息与线下经营场所公示的信息不一致。经查,该店实际经营者孔某取得营业执照后,未办理食品经营资质。2024年9月26日,孔某通过微信联系相关技术人员,支付80元委托其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凭借虚假资质入驻平台开展网络餐饮经营活动。

因其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行为涉嫌犯罪,2026年4月3日,新建区市场监管局已将该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

案例4

经开区某烤肉店及某卤菜店

涉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案

2026年4月,执法人员对经开区某烤肉店和某卤菜店开展巡查时,在两家店的操作间均发现“日落黄”着色剂,随即对两家店销售的肉制品分别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上述两店销售的肉制品中日落黄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涉事的两家网络餐饮店在自制肉制品过程中,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日落黄。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修订)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其行为已涉嫌犯罪。2026年4月29日、5月7日,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已分别将该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