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公布两起网络餐饮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卤味店盐焗鸡检出柠檬黄
江西
江西 > 产经 > 监督 > 正文

抚州公布两起网络餐饮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卤味店盐焗鸡检出柠檬黄

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持续规范网络餐饮服务市场秩序,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期抚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聚焦网络餐饮突出问题,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为强化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公布网络餐饮典型案例,引导行业守法诚信经营。

某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使用腐烂变质的芒果加工制作食品案

基本案情

2025年12月3日,临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对辖区内某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开展现场检查,查实该当事人存在使用腐烂变质芒果加工制作食品、采购食品原料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两项违法行为。2025年12月8日,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此其立案查办。办案人员通过询问涉案人员、梳理核查现场检查笔录等方式全面固定相关证据,查清全部违法事实。依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其未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的行为予以警告;对其使用腐烂变质芒果加工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6000元。

处罚依据

1.经营使用腐烂变质的芒果生产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禁止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予以处罚。

2.购进食品原料未完全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予以处罚。

典型意义

1.坚持从严执法,严守食安底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依法处置,对使用变质原料加工制作食品行为处以罚款,对未落实进货查验义务予以警告,双管齐下开展惩戒。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堵住经营监管漏洞,强化执法震慑作用,督促经营者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2.聚焦行业治理,规范经营秩序。紧盯网络餐饮监管薄弱环节,依托日常检查深挖隐蔽违规问题,倒逼经营者严把食材采购、食品加工等关键环节,压缩“脏乱差”作坊的生存空间,规范经营秩序。

3.筑牢食安防线,提振消费信心。该案查处彰显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坚定决心,切实回应群众食品安全诉求,提升广大消费者对网络餐饮消费信任感。同时倒逼经营主体规范经营行为、主动诚信经营,加快构建监管严查、企业自纠、社会监督协同发力的良好治理格局。

某卤味店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案

基本案情

2026年3月21日,南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部门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辖区内对某卤味店进行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在该店内查获柠檬黄色素粉食品添加剂7盒,并对店内4款卤肉制品依法抽样送检。经第三方机构检测,当事人经营的盐焗鸡(盐水鸡)中柠檬黄残留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相关规定,检验结果判定为不合格。该当事人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南城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本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处罚依据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经专家认定,长期食用超范围添加“日落黄”“柠檬黄”“胭脂红”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病。当事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根据刑法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等规定,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依照本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的规定,已将本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典型意义

1.严查违规乱象,严守食安底线。执法人员采取现场核查与抽样送检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查处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住食品安全红线,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深化联合执法,健全协管机制。本次行动采取市监、公安联合执法模式,凝聚监管合力,倒逼餐饮经营主体规范食品添加剂采购、储存及使用全流程,全面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