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布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需要,南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拟在以下道路设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将7处设置点位向社会公告,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序号 |
地点 |
记录交通违法类别 |
1 |
320国道(新南大道)与金沙大道 |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行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车接拨手持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逆向行驶 |
2 |
320国道(新南大道)与东山路 |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行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车接拨手持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逆向行驶 |
3 |
320国道(新南大道)与康山路 |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行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车接拨手持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逆向行驶 |
4 |
320国道(新南大道)与疏港大道 |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行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车接拨手持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逆向行驶 |
5 |
金沙三路与洪州大道 |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行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车接拨手持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逆向行驶 |
6 |
定岗大道与开发路 |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逆向行驶 |
7 |
定岗大道与开发二路 |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逆向行驶 |
特此公告。
南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5月26日
来源:南昌县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