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吉安市场监管
截至2026年5月25日,我市部分企业在填报2025年度报告信息中,存在“零值年报”的问题(即年报数据中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合计、负债总额、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等资产状况信息均填“0”)。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的要求,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企业信用风险预警公告如下:
一
对象
2025年度报告中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合计、负债总额、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等资产状况信息均填“0”的企业。
二
要求
存在“零值年报”问题的企业请于2026年6月30日前,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完善2025年度报告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三
法律责任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明确规定,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 最高可能面临吊销执照或20万元的罚款。
• 在政府采购、工程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公司不如实公示有关信息的:
• 情节严重的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
正确填报三大黄金法则
01
数据要“环环相扣”
•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合计
• 负债总额不可为负值
• 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 利润总额>净利润
•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
• 营收、利润、税费要形成合理比例
02
单位要看清
• 所有金额单位是“万元”
03
特殊情况这样填
• 新办企业:至少有开办费用
• 停业企业:仍有基本支出
• 亏损企业:也有成本和收入
五
温馨提示
“零值年报”是指经营主体在填报年报资产状况信息时,数值全填为“0”,该行为涉嫌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请还未年报的经营主体注意如实填报资产状况信息,避免“零值年报”。如企业确实未开展经营活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市场主体应当在歇业前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歇业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特别提示:
年报不收费!
不收费!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