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贵溪住建
贵溪: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有效震慑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压紧压实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现公布一批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
案例一
某项目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火灾险情案
基本案情:
2026年4月21日,贵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人员在对某项目发生火灾险情事件进行现场核查时发现,该项目施工单位建德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进行热切割作业过程中,未采取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造成火灾险情。
处理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责令该项目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对其处49000元罚款。
案例二
某项目监理单位违反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案
基本案情:
2026年4月10日,贵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人员在对某项目检查时发现,该项目监理单位江西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对专家论证通过修改后的深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且未参与组织危大工程验收。
处理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责令该项目监理单位限期整改,对其处12000元罚款,并对该项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黄某某处1500元罚款。
案例三
6个项目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到岗履职案
基本案情:
2026年3月至4月期间,贵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人员在对全市在建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以下6个项目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到岗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江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专职安全员殷某某;
2.江苏某建设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职安全员张某;
3.湖北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安全员周某;
4.江西某建设有限公司专职安全员万某某;
5.江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专职安全员叶某;
6.江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专职安全员张某。
处理结果:
上述人员行为违反了《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责令上述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限期到岗履职,并分别处1500元罚款。
贵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持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各在建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以此为戒,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在位、履责尽职,切实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