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鹰潭交警
大家都知道
闯红灯
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无视交通信号灯
不但威胁自身的安全
也给其他交通参与者
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近日
一名15岁同学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
竟当着警车的面闯起了红灯
5月9日14时38分许,贵溪交警在永泰路路口执勤巡逻等候红灯时,一名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的未成年学生引起了交警的注意。只见该学生从右侧转弯超越执勤警车,未佩戴安全头盔,径直疾驰往天华山路方向驶去。
贵溪交警驾车尾随跟进,发现该学生在骑行途中竟连续闯了3个红灯,全然不顾道路交通安全。为及时制止危险行为,保障学生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交警一路追踪,最终在九中校门口成功将其拦截,并带回中队作进一步处理。
回到中队后,贵溪交警第一时间联系了学生家长。待家长到场后,交警对该未成年驾驶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向其和家长详细讲解了闯红灯、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强调遵守交通规则是保障生命安全的底线。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贵溪交警依法对其作出相应处理。

近年来,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这一现象背后,既有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的原因,也有家长监管不到位的因素。鹰潭交警在此提醒广大家长,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切勿让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上路。同时,也希望广大青少年能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敬畏生命,安全出行。
鹰潭交警温馨提示,将持续加大对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通过路面执法、进校园宣传等多种方式,筑牢未成年人交通安全防线,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中学生、小学生
大多心理尚未成熟
判断力、控制力较差
容易开英雄车、斗气车、追逐打闹
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常不戴安全头盔
后座载着同学好友
有时还会做出不按车道行驶
随意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未成年人交通安全
让家长和交警蜀黍“操碎了心”
未成年人缺乏安全意识
和应急处置
学生骑电动自行车常见的5大危险行为▼
一
不戴头盔

一名未满16周岁的少年骑行电动自行车载着同伴(均未佩戴头盔)撞上路边监控立柱,造成人员受伤。
对于电动自行车的骑乘人员来说,安全头盔是遇到危险时的一道重要防线。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受到猛烈撞击,头盔可以有效地保护头部,骑乘电动自行车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并扣上卡扣。
二
闯红灯

15岁女孩骑行电动自行车搭载8岁弟弟出行,经过路口时闯红灯,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车发生碰撞,所幸没有受伤。
闯红灯是危险系数极高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骑行闯红灯对其它车辆和行人来说是“最猜不到的意外”,一旦遇到正在通行的车辆,难以有效采取避让措施,极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三
走机动车道、逆向行驶

中学生骑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闯红灯、逆行,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导致该学生身上多处擦伤。
部分学生在骑行时,或许会为了追求“速度”“方便”而做出走机动车道、逆行的违法行为。殊不知,电动自行车混行在机动车道里,可能导致机动车驾驶人无法及时采取有效避让而引发交通事故。
四
违规载人

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搭载同学,与另一名奔跑的学生发生剐蹭后,失去平衡撞向路人。
部分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经常搭载其他同学,或者不好意思拒绝其他同学要求搭乘的请求,常有“一车载多人”的行为,导致车身重量增加,在危险时保持车辆平衡和刹车更加困难,增加了危险性。
三个“小孩哥”骑一辆电动自行车 逆行出事故
8月26日,朱*(未成年人)驾驶两轮电动自行车(后载马*和文*),沿公交专用车道由北向南,逆向行驶至路口处,遇孟*驾驶电动自行车正常行驶至此发生碰撞,造成四人受轻微伤的交通事故。
未成年驾驶电动自行车存在极大的风险,家长及学校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出行安全。
未成年人能否在道路上骑行,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未成年人在道路上骑行,即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或非机动车上路行驶,法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主要出于安全考虑,旨在保护未成年人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以下是中国法律对未成年人上路的相关规定:
① 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驾驶机动车。 这意味着,任何类型的机动车,包括汽车、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等,未成年人都不得驾驶。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最低年龄为18周岁。 即使未成年人已经学会了驾驶技能,也必须年满18周岁才能申请驾驶证,合法驾驶机动车。
② 驾驶非机动车
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
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③ 法律责任
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属于违法行为, 将受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包括罚款、扣留车辆等。如果造成交通事故,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未成年人驾驶非机动车违反年龄规定的, 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例如警告、罚款等。
④ 监护人责任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防止未成年人违法驾驶机动车或非机动车上路行驶。如果未成年人因违法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监护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即使未成年人已经达到了驾驶非机动车的法定年龄,也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上路行驶,并遵守交通规则。家长和学校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总而言之,法律对未成年人上路行驶有严格的限制,这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未成年人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家长和学校也应当加强教育和监管,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鹰潭交警提醒各位家长朋友
未成年人的出行安全
不容忽视
家长需加强
对未成年人交通出行安全的
教育和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