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观新闻记者 陈明喜
近日,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中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印发《江西省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全面部署今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明确考试科目、分值设置、时间安排及招生录取等核心规则,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有序推进。
考试科目与分值
《规定》明确,2026年初三年级统考科目涵盖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初二年级考地理、生物学合卷。
初三考试科目及分值: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20分),物理85分(含实验5分),化学75分(含实验5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80分,体育与健康60分。初二考试科目及分值:地理50分,生物学55分(含实验5分)。注:地理和生物学是否作为录取计分科目,由各设区市自主确定。
文化课考试6月17日至19日开考
2026年全省中考文化课考试统一安排在6月17日至19日,初二年级文化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20日。体育与健康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核时间由各设区市自行安排,在文化课考试前完成。
文化课考试具体时间如下:6月17日:9:00—11:30 语文;15:00—17:00 英语(含听力)。6月18日:9:00—11:00 数学;15:00—17:30 物理、化学。6月19日:9:00—11:30 道德与法治、历史。6月20日9:30—11:10 地理、生物学(初二)。
此外,英语听力测试时间为15分钟,在全省统一规定的英语考试时间内,各考点统一播放录音光盘。听力残疾的考生可凭听力残疾证明或三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专项鉴定证明选择英语听力免试,其英语科目总分按考生笔试分数×1.2计算。听力残疾的考生如选择参加英语听力测试,以英语听力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按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顺序录取
《规定》明确,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原则上按照普通高中类、中职类的先后顺序有序开展,确保招生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普通高中类: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批次和方式同步招生。原则上县域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城区普通高中(含市属高中、高校附属中学)应在所在城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具体招生范围由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确定。同时,各设区市要加强本区域学龄人口变化监测,综合考虑本地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目标、普通高中教育资源等因素,科学编制本行政区域内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报省教育厅。各地要深入挖掘优质普通高中校舍资源潜力,增加学位供给,有序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在渡峰时期适当放宽学校规模和班额标准,严控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政策,确保分配比例不低于70%,做到均衡生招生指标到校。报考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只限于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
在规范自主招生方面,各地要积极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可选择外语、艺术、体育、科技等特色办学相对成熟的学校以及经省教育厅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校,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4〕17号)要求分配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计划。另外,各地要认真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政策,对回户籍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随迁子女,户籍地和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妥善做好考试招生报名服务工作,保障随迁子女能在户籍地顺利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并按照我省有关政策要求,妥善做好符合条件随迁子女的录取工作。对在省外以及跨设区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回户籍所在地录取的随迁子女,由各设区市根据学生考试所在地录取分数线、学生分数、本地录取分数线等制定具体招生录取办法,招生计划由各地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报省教育厅。
中职类: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编制下达;省属中职学校三年制招生计划由学校根据办学条件自主确定后报主管部门和省教育厅;市、县属中职学校招生计划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确定;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招生计划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同时,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和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的录取工作,按照权限分别由省教育考试院、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安排实施。
此外,2026年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的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招生计划、考生院校志愿、考生专业志愿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各高职、中职学校组织生源应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制定招生章程(招生简章),经校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在学校官网发布,公布自主招生阶段组织生源、确定拟录取名单的工作流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子女享受优待政策
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牺牲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参照公安烈士子女优待政策执行。
同时,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加10分(2016年1月1日后出生的农村二女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不再享受中考优惠加分政策)。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考生加10分。少数民族聚居乡(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能同时享受几种优待时,只能享受其中最优惠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