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余高新区“物业服务突出问题深化治理突击战”典型案例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物业服务突出问题深化治理突击战工作,现通报高新区第二期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典型案例,警示物业相关责任主体举一反三,以案为鉴,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共同促进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案例一 学府名邸开发商代收维修资金未上交问题
(一)基本案情:经排查发现,学府名邸小区多名业主在购房期间,已向开发商缴纳维修资金,但该开发商在收取上述维修资金后,未按规定将所收款项缴纳至市维修资金中心。
(二)法律依据: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第十条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开发商代收维修资金后,应按规定及时缴至指定代管部门。
(三)处理结果:责令该开发商立即向市维修资金中心补缴业主所交款项。目前已补缴165户业主维修资金,补缴金额129万元,已全部补交到位。
案例二 山河源墅小区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落实24小时两人值班制度问题
(一)基本案情:群众反映举报,高新区山河源墅小区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落实24小时两人值班制度问题。
(二)法律依据:根据《江西省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该规定第二十二条,消防控制室未落实二十四小时两人值班制度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单位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处理结果:责令该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并对该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行政处罚500元。
案例三 恒大翡翠华庭小区4栋沿街店铺麻将馆违规加装外置楼梯违法建设问题
(一)基本案情:群众投诉反映,恒大翡翠华庭小区4栋沿街店铺二楼麻将馆,未办理任何规划审批手续,擅自违规加装外置钢结构楼梯,连通二楼店铺与室外地面。擅自侵占小区公共空间,破坏建筑原有外立面结构,施工搭建不规范,紧邻人行通道,存在坠落、坍塌等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及出行安全。
(二)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三)处理结果:依法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违规外置楼梯并清理现场杂物、恢复建筑及公共空间原状。
来源:高新区建设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