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赣法云·新法治报讯 (彭定红 何紫华 郑小丫 记者艾钰)因王某丈夫与从事生猪养殖经营的江某存在借贷纠纷,2025年,女子王某在抖音平台连发4条视频,公开称江某“卖病死猪肉”。视频发出后,相关部门立即介入调查核实,未发现江某售卖病死猪肉的行为。随后,江某以名誉权受侵害为由,将王某诉至芦溪县人民法院。
近日,法院审理认为,王某发布涉案言论毫无事实依据,其内容直接贬损江某的个人品德与信用,不仅有悖于诚信友善,更触犯了法律,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最终法院判决,王某以书面形式道歉,并将道歉信张贴于法院、当地村委会和畜牧兽医站公告栏,同时赔偿被侵权人江某相应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