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村霸”“乡霸”等突出黑恶犯罪 宜春公开征集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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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村霸”“乡霸”等突出黑恶犯罪 宜春公开征集线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有效遏制各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进一步重拳打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突出黑恶势力,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特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村霸”: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操纵破坏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特点:主要盘踞在农村,依靠宗族实力、家族实力称霸一方。

典型行为:

1.操纵、干扰、贿选村“两委”换届,把持基层政权。

2.侵占集体土地、林地、鱼塘、集体资产,中饱私囊。

3.欺压村民、强拿硬要、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4.查收征地拆迁、工程建设、惠农补贴、吃拿卡要。

5.横行乡里、欺男霸女、威胁恐吓、打击报复举报人。

(二)“乡霸”:在乡镇范围内为非作歹、欺压百姓、操控地方事务、控制乡镇公共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特点:活跃在乡镇街区、集市、交通要道,专门欺负老百姓、小商户。

典型行为:

1.强揽乡镇工程、恶意竞标、暴力围标、收保护费。

2.欺压摊贩、商户,强买强卖、敲诈勒索。

3.拦路收费、扰乱交通、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4.纠集闲散人员,充当“地下出警队”,威胁群众。

(三)“沙霸”:在采沙领域非法采沙,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占沙石资源、垄断沙石市场,破坏生态环境、沙石资源管理、合法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特点:盘踞在河道、湖泊、建材市场、建筑工地,靠沙子、石子谋取暴利。

典型行为:

1.非法盗采河沙、破坏河道、造成水土流失、威胁安全。

2.垄断砂石供应,强迫施工方高价买砂,不买就闹事。

3.暴力阻挠合法采砂、恶意堵路、威胁恐吓经营者。

4.抬高建材价格,增加工程成本。

(四)“矿霸”:在矿产领域非法采矿,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占矿产资源、垄断矿产市场,破坏生态环境、矿产资源管理、合法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特点:盘踞在矿产资源地区,无视法律、掠夺资源、破坏环境。

典型行为:

1.无证开采、滥开滥采、非法占地、破坏山林水土。

2.争夺矿区、暴力冲突、欺压当地群众。

3.贿赂保护伞、逃避监管、造成安全隐患。

4.垄断运输、销售,抬高价格,谋取暴利。

(五)“街霸”:在城市街道或繁华地带拉帮结派、称王称霸、欺压百姓,破坏一方社会治安秩序,威胁居民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特点:活跃在夜市、商圈、车站、社区、广场等公共场所,扰乱治安、欺压群众。

典型行为:

1.拉帮结伙、寻衅滋事、打击斗殴、扰乱公共秩序。

2.敲诈游客、欺负路人、强拿硬要、流氓滋扰。

3.用暴力、软暴力威胁群众,称霸一方。

4.扰乱夜市、商铺经营,影响老百姓出行安全。

(六)“市霸”:盘踞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各类市场中,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市场、收取保护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特点:活跃在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建材市场、旅游景区、商圈等,破坏经营秩序。

典型行为:

1.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拉客源、控制价格。

2.敲诈商户、收取保护费、威胁竞争对手。

3.恶意竞标、强揽工程、暴力驱赶合法经营者。

4.垄断货源、欺客宰客、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七)其它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突出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可采取电话、电子邮箱、信函、上门等方式进行举报,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可包括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有关违法犯罪的具体内容,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

(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

三、举报奖励及处置

(一)凡检举、揭发黑恶犯罪线索经过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二)对举报提供线索者,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三)涉案人员应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违法犯罪事实,争取宽大处理;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打击。

四、举报方式

(一)宜春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795-110或0795-3292817

邮箱:ycgaxjdh@sina.com

邮编:336000

举报地址:宜春市宜阳大道8号刑侦支队505室

(二)袁州公安分局

举报电话:0795-3196110

邮箱:yzgashjb@163.com

邮编:336000

举报地址: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刑侦大队(袁山东路188号)

(三)丰城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110或0795-6473386

邮箱:fcgashb@163.com

邮编:331100

举报地址:丰城市龙光中大道刑侦大队307室

(四)樟树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110或0795-7330700

邮箱:zsgashb@163.com

邮编:331200

举报地址:樟树市盐城南大道11号樟树市公安局扫黑办

(五)高安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110或0795-5668110

邮箱:gasaohei_2018@163.com

邮编:330800

举报地址:高安市锦绣大道高安市公安局扫黑办

(六)万载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110或19257952284

邮箱:wzgashce@163.com

邮编336100

举报地址:万载县福安路(G320西)刑侦大队706办公室

(七)宜丰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110或0795-2753110

邮箱:yfshby@163.com

邮编:336300

举报地址:宜丰县新昌东大道16号公安局刑侦大队(扫黑办)

(八)上高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110或0795-2529710

邮箱:djhefz@163.com

邮编:336400

举报地址:上高县锦宁路19号县公安局扫黑办

(九)奉新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110或0795-7185624

邮箱:Fxxgajshb@163.com

邮编:330700

举报地址:奉新县冯川镇应星北大道469号新冯川派出所大院内机关大楼刑侦大队

(十)靖安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110或0795-4663917

邮箱:jashb4661799@163.com

邮编:330600

举报地址:靖安县府前路靖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十一)铜鼓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110或0795-8688927

邮箱:tongguxiangaj@163.com

邮编:336200

举报地址:铜鼓县永宁镇城南西路288号铜鼓县公安局215室

(十二)宜阳公安分局

举报电话:110或0795-3259322

邮箱:yiyangsaohei@163.com

邮编:336000

举报地址:宜春市公安局宜阳分局案件侦查大队(高安路17号)

(十三)经开区公安分局

举报电话:110或0795-3653299

举报邮箱:JKGAFJ110@126.com

邮编:336000

举报地址:宜春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案件侦查大队(宜春大道739号)

(十四)明月山公安分局

举报电话:110或0795-3519110

邮箱:myssaohei@163.com

邮编:336000

举报地址:明月山公安分局案件侦查大队(温汤镇泉都北路18号)

宜春市公安局扫黑办

2026年5月7日

来源:宜春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