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最高奖励10万!鹰潭市邀你共治共享网络餐饮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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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最高奖励10万!鹰潭市邀你共治共享网络餐饮食品安全

来源:鹰潭市场监管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群体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切实规范网络餐饮经营秩序,即日起,鹰潭市对举报入网餐饮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后,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

(一)举报范围

1.入网餐饮单位未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资质;

2.存在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证件过期等问题;

3.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或健康证明过期、伪造;

4.菜品图片虚假宣传、餐品描述不属实;

5.平台及平台内商户有虚假广告;

6.销售禁止经营食品、高风险食品;

7.入网餐饮店名称与实体经营门面招牌不一致;

8.线下无证、线上接单以及实际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等“幽灵外卖”问题;

9.无堂食入网餐饮店未标注“无堂食”或虚假标注“堂食”;

10.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网络食品安全相关违法行为。

(二)奖励标准

1.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重大违法行为指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撤销)许可证件等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以及自然人作为违法主体行政处罚1万元(含1万元)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违法主体行政处罚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较大数额罚没款。其中罚没款计算是指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的合计数额。一级、二级、三级举报分别按照罚没款金额的7.5%、4.5%、1.5%给予奖励,一级、二级、三级举报分别不低于1500元,最高奖励10万元。

2.一般违法行为奖励。一般违法行为指举报事项经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未达到重大违法行为标准,给予较大数额以下罚没款处罚的违法行为。如无证无照、证照过期、刷单等。一级、二级、三级举报分别按照罚没款金额的6%、4%、2%给予奖励,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按照一级、二级、三级分别不低于400元、300元、200元,最高奖励10000元。

3.其他违法行为奖励。其他违法行为指市场监管部门适用简易程序或简案快办查处的违法行为。如入网餐饮店名称与实体经营门面招牌不一致,实际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未在平台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资质,超范围经营,无堂食店在网页标识“堂食”,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过期、造假,操作时吸烟,卫生条件不达标有严重卫生问题等。每起案件举报奖励金额20元。

(三)举报方式

举报设置匿名举报和实名举报两种方式,举报人可通过12315举报电话、工作邮箱等选择举报方式。

(四)不予奖励情形

1.举报人采用欺骗、利诱、胁迫、暴力等违法手段取得相关证据并进行举报的;

2.最终认定的违法事实与举报事项完全不一致的;

3.除举报事项外,还认定其他违法事实的,其他违法事实部分不计算奖励金额;

4.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情形。

(五)奖励发放

匿名举报核查属实并结案后,工作人员将通过举报时的匿名编号、热线关键词通知举报人,举报人可凭匿名编号及线索验证信息,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奖励,或选择线上匿名转账。实名举报线索核查属实并结案后,由市场监管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核算奖励金额,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奖励发放至举报人个人账户。

举报热线:0701-12315

各地举报热线:

贵溪市:0701-7187977,gxsscjgj@126.com

余江区:0701-5881337,sgj5881337@163.com

月湖区:0701-7072815,yhsc_ywg@163.com

龙虎山区:0701-6656315,lhssjjbgs@163.com

高新区:0701-7112360,15826188317@163.com

信江新区:0701-7112322,30265235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