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抚观天下
近年来
随着无人机的普及
“黑飞”问题日益凸显
严重扰乱航空秩序、威胁公共安全
4月27日
崇仁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联合治安大队
成功查处一起无人机“黑飞”案件
及时消除了公共安全隐患

当日
特巡警大队在日常巡逻防控工作中
发现一条无人机 “黑飞” 线索
在巴山镇某小区附近空域
有无人机违规飞入120米以上管制空域
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民警及时固定相关证据
第一时间锁定
无人机操控人员乐某
(男,25岁,江西东乡人)
并依法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查明
违法人员乐某为拍摄相关楼盘平面图
在无人机未经实名登记的情况下
无视空域管理规定
多次未经批准在管控区域内
操控无人机飞行
其飞行最高高度达283米
远超管制空域高度限制
行为已严重违反无人机飞行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相关规定
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无人机不可“任性飞”,飞行前务必完成实名登记,提前了解空域管制政策,严格遵守飞行高度与区域规定。合法飞行,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公共安全负责。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均对“黑飞”作出明确规定。
认清“黑飞”,后果严重!
无人机“黑飞”是指未经批准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无人机飞行活动,通常包括未取得空域使用许可、超出规定飞行范围、未遵守飞行报备程序等行为。
01
未经实名登记飞行 最高罚款2万元
《条例》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必须依法进行实名登记。
根据《条例》第四十七条: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02
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飞行 最高罚款1万元,并没收设备
《条例》规定,真高120米以上空域(微型无人机真高50米以上空域)、空中禁区、空中限制区及周边空域等八大类区域均为管制空域。
根据《条例》第五十一条: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03
情节较重者 行政拘留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关于飞行空域管理规定,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或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飞行、升放前款规定的物体非法穿越国(边)境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04
触犯刑法 追究刑事责任
无人机“黑飞” 行为导致航班延误、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操作者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 “黑飞” 行为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妨害公务等,也会根据相应刑法条款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崇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