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两地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江西两地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大江新闻江西政读获悉,江西两地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具体如下:

南昌

(2026年4月28日南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成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龚江、杜欢欣、管金文为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章挺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李成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龚江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杜欢欣的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管金文的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萍乡

(2026年4月28日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史生丽辞去萍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下一次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任命肖根铭、文亚萍、钟伟为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决定任命张磊为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决定免去刘韬的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免去贺萍的萍乡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批准任命胡晨琳(女)为莲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免去张丽(女)的莲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6年4月28日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1.任命刘敏(女)为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2.任命周丽娜(女)为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3.任命孙昂为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

4.任命曾娜(女)为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5.免去刘敏(女)的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6.免去周丽娜(女)的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7.免去倪艳芬(女)苏根荣的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