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轻信所谓“内部渠道”能将论文代发核心期刊,多人支付高额费用后,深陷论文投稿失败、退款无门的困境。近期,本报曝光了多人被江西快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安科技”)所谓“内部渠道”发表论文的承诺所吸引,最终却论文未发表、退款艰难一事(详见本报3月30日A03版)。
此后,记者于3月底和4月上旬两次探访发现,快安科技已迅速“关门”,门口贴出“招租”告示,当地市监部门也已将该企业列入“警示异常”名单。部分要求退款的投诉者已通过法律手段拿回退款,另有部分投诉者仍在协商退款比例。

本报3月30日相关报道。
◎套路起底
【提供期刊咨询服务】
打“擦边球”承接代写,且人员资质不明
工作人员向投诉者小陈提到了两种论文服务合作方式:一种是“写发”,即公司代写论文并代发;另一种是公司请编辑帮忙设计内容,客户自行投稿。工作人员承诺会“辅助投稿”“和那边打好招呼”,“让编辑老师优先加急安排”审稿、下通知、排版面等。
采访中,快安科技一名李姓经理承认,如果客户需要,公司也会提供论文代写服务。这一点在小陈与工作人员的对话中也得到了印证——对方得知小陈没准备好论文后,直言“那不如交给我们来(写)”。以小陈欲投的某期刊为例,“写发”报价6.5万元,大约是第二种合作方式价格(1.35万元)的4.8倍。
3月30日,记者在现场看到,快安科技所在办公场所还挂着一块“南昌宣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刊文化传媒公司”)的招牌。该公司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上明确注明经营范围是“国内版图书零售(网上零售)”。
该名李姓经理说,快安科技和宣刊文化传媒公司实为同一班人马。因生意不佳,2025年5月起从图书零售“转型”做论文服务。十几名员工大多为年轻人,主要承担客服、谈单和广告投放。
关于提供“期刊咨询服务”的资质,他称来自“合作公司”,这些公司与“部分期刊或杂志社有合作”,并以“与合作方有保密协议”为由拒绝透露具体信息,只称其“专业对口、懂行”。
他还称,公司收费视客户需求而定,普通期刊服务高的收过3万元,低的也收五六百元。
【签订合同】
不保“一次发表”,实为“提供服务至论文被录用”
2025年7月,小陈与快安科技签订服务协议,约定支付1.35万元获取某普通期刊的咨询服务。记者查询发现,该期刊编辑部于2024年6月发布的投稿须知中明确:“唯一投稿方式为邮箱投稿”,并提醒“刊发论文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勿相信其他投稿方式”。
在接受采访时,快安科技经理李富铭和前述李姓经理均强调,他们仅提供咨询、辅助论文写作及投稿等服务,从未承诺过“百分百录用”或“包录用”。“论文被退稿是常态,‘包录用’也不等于一次就能通过(发表)。”李姓经理称,对于难度较大的期刊,他们会多次提供服务,直至论文被录用。
他还表示,他们提供服务的所有论文均通过期刊公布的官方渠道投稿,“无论什么关系,走的都是同一个投稿渠道,只有这样发表出来的文章才能查得到”。
【解约即“违约”】
消费者如要求退款便被认定为“违约”,且退款比例不明晰
2026年3月23日,投诉者小陈收到已支付费用的80%退款,共计7560元。此时,距离他因两次被拒稿而首次提出退费,已过去3个多月。
合同服务协议明确写明:“如果乙方(快安科技)因企业自身原因导致未成功发表,乙方必须返还甲方(小陈)已支付费用,并于7个工作日内将款项一次性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为何实际退款金额和时间与合同约定相差甚远?
“我们一直在提供服务,不能算是我们违约。”前述李姓经理称,所谓“企业自身原因”包括多次投稿未通过、工作人员回复不及时、请假、辅导不到位等。至于“多次”具体是多少次,他表示“不能明确”。只要工作人员仍在提供服务,便不触发全额退款条款;客户主动提出退款,即被认定为“违约”,需扣除“办公费、员工工资”等成本。
在记者追问下,他还提到,具体退款方案需根据“服务时长、论文难度核算成本后协商”,且“不同期刊成本不同,无法制定统一标准”。
◎调查
快安科技线下门店停业
4月7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快安科技所在的兆丰大厦,发现公司已经关门,门上贴着“招租”纸条。
“我们发现的时候,快安科技就已经搬走了,只留下了一张招租公告。”南昌君缘物业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快安科技在兆丰大厦的租期今年6月才到期,此次搬走十分突然,“连水电费也没交”。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前述快安科技的李姓经理。“不是搬走了,是不开了。”他坦言,记者3月底上门了解情况的第二天,公司便已“关门”停业,原因是业务量少、客户投诉未处理好,“现在没办法做了”。
他还提到,如果客户要联系处理退款等事宜,可以通过微信等线上渠道联系。“已经成交的,我们会提供服务,帮客户把事情做好;做不好的话,该退款的就会退款。”
被列入“警示异常”名单
4月8日,南昌市青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京东分局一名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局近期已掌握相关情况。经核查,未发现快安科技存在虚假宣传问题。涉及诈骗行为的,建议向公安部门报案;合同经济纠纷的,建议向法院提起诉讼。
他还透露,该局现场核查发现快安科技已搬离兆丰大厦,目前已将其列入“警示异常”名单。
在江南微帮办记者的介入下,要求退款的部分投诉者已有进展。投诉者小肖与宣刊文化传媒公司签订了退款协议,对方承诺退还4000元——约为他所付费用(7000元)的57%,款项已到账。有的投诉者通过向公安部门报案获得了全额退款;还有的投诉者未与快安科技协商一致,正打算走法律途径拿回退款。
文/郭文清 本报全媒体记者皮婉婷